目前只希望台灣之星一直存在又一直壓制月費,畢竟台灣之星固網股東就建設在北部,對中南東部也可說沒固網,也希望台灣之星越多越人辦,畢竟月費不貴,再來也多個門號讓主門號付的錢減少,畢竟三大知道台灣之星影響不到他們門號數量,只會往越高月費調漲而已,像我三大電信最主門號,只是月費最高300元內,上網或打電話就都用台灣之星,除非台灣之星收不到地方才用主門號
lastjocker wrote:
真要賺錢就應該賣流量
比如每月1T 499
每月2T 799
每月5T 1399
這樣大家都會高興快樂,網路限速也會得到長足發展,很讚
賣流量是對的
不過要用計費要用月租收費,
100GB 以內499
1TB以內:999
10TB以內:2699
10T以上:3999
拉大級距,階梯計費才賺錢,採用"用多少算多少"的計費討不到消費者便宜
語音的計費也是如此:
如月租多20元給20分鐘(1分鐘一元超便宜方案),超過每分鐘6元
→結果因害怕每分鐘6元,20分鐘用不到10分鐘,(費率1元變成2元)
→又因採月租式,一旦超過估計用戶較要吃下貴貴的帳單
採用合約月租包裹式計費對業者最佳
採用用多少算多少計費對一般消費者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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