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多少錢,給多少速度流量所有規則都是電信商訂的使用者被無限量養壞了,這邏輯有點奇怪還扯什麼公德的,實在很不懂耶!不去用滿它,反而是對金額的一種輕蔑與浪費不需要吃到飽的人,自然不會去用高月租費需要吃到飽的人,也付出了高月租費電信商也很歡迎你來用高月租費方案表示電信商通通準備好了難道電信商只知道收錢,卻建設緩慢嗎?
釣魚吧?或是找個話題促進網站使用者的發言?既然寫無線上網吃到飽了 我沒浪費的話(開BT或分享給多人使用之類的) 你管我用幾G 我看影片不行?假如我用比你說的流量少,公司會退我錢嗎? 還是你會說你用多少就買多少的費率 硬要買吃到飽?浪費錢還要當奧客?不然一開始就公開說有使用上限幾百G 或幾十G 那民眾自然會衡量該辦不辦你家電信業者或是其他的費率我把手機網路理解為固網 根本是你超賣太多人或是優化不好吧 才需要限制流量 不然都有限速21Mbps或是XXMbps了
???為何???都辦吃到飽了就是不想管上限結果還要在那在意這在意那的所有電信要不就完全沒寫也沒提有上限到多少G就限速不然就是寫在小角渃然後也不主動告知還要使用者在那試其實就直接寫明基本吃到飽但上限是80G或100G超過就限速到5M或3M之類的又或是直接大聲說完全不速限儘量用然後在價錢上作出區隔把規則講明白不是很好?每個人由自己的須求去辦理台灣人就是這奇怪很多事不講清楚事後才要在那輝
哈哈小豬 wrote:如用599元的中華,...(恕刪) 坦白說,自我用吃到飽過後,我就從來沒有進去關心過我一個月到底用量是多少了。還有,我現在是月租999的。我也不會特別想到要你們用499的或699或299的。不要用太多這件事。如果我的使用上有任何的問題。例如收訊不好、斷線、或是跑得慢。那我打電話去要求電信公司也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我有付錢。我們之間有合約關係。他必須保障我的使用權。而不是去要求那些一樣跟我有使用權但卻付的比我少錢的人不能使用。這像什麼呢?像是我有繳稅。你也有繳。但我繳的多。所以我可以去所有的政府開設的機構與廠館。但你不行。你只能去一次或受到限制。森林遊樂區我可以去。但你只能站在門口拍照故宮博物院,我可以去。但你只能在大門停留。時間還不能超過十五分鐘。不然會被趕。高速公路你一年金能上去兩次。我可以無限使用。這樣合理嗎?依你的邏輯就是這個道理。所以我深刻的懷疑。你可能是電信公司的寫手。或者你有被害妄想症。只顧撿討與你相同的受害者。卻對加害者施以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