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chenliu wrote:有憑有據就直接提告吧...(恕刪) 現在好像很多家都會用這種手法讓客人續約之前我朋友也有接到別家門市電話說因為他是老客戶可以幫他申請每個月月租費減半一聽之下覺得有優惠當然好完全沒提到“續約”的字眼後來想np別家的時候才知道莫名被續了兩年一問之下才想到是那通電話超莫名其妙而且因為月租費減免的方案違約金也是越晚解約會越貴(把以前減免掉的錢都算進去)但我們完全不知道 !!!很誇張
如果是員工個人行為,查明後解職並負損失賠償,如果分公司主管受意,一併負責,並要求台哥大提補償優惠專案,至於以後會不會再犯,我保證會,台灣的環境已經變成這樣了,小孩子從小,家庭,學校,媒體,已經不重視道德教育,不重視也不敢管,出社會,就永遠不會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事,法律動作也緩不濟急,您這件事情,我想慢慢的也變成沒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