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台灣大哥大3G上網一天要3萬2千多!!!

高銘輝 wrote:
照您的說法, 那話費也不用訂費率了...(恕刪)


抱歉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意並非費用單一化,而是合理上限。
消費者客觀上的確是打了電話,但其主觀上是否是明知此一高收費問題就涉及主觀上故意或過失之問題了。
我絕對贊成使用者付費,也贊成電信業者對明知電話費收費方式而不節制使用之消費者收費,但過失誤認或誤用應訂一合理上限。也許會有人主張那人人都自己不是故意那怎辦?那就看業者是否採信及將來涉及之司法問題,我想開版者之案例是有但並非多數。多數人都會主張測速照相機前一定距離應設置警告標示,以利減速避免受罰,對免費為民服務人民的國家都科以此一義務,何嘗對收費獲取金錢之電信業者不用?業者似乎也應提供消費額度警示訊息之選擇權給消費者來選用相對來說較合理。

業者既然能推出3G吃到飽方案(國際電話無此方案),表示提供3G業者之成本與消費者之使用量是合理的對價且可接受之範圍。舉例來說,既然可以接受A客戶1000MB使用量只收999元,業者何忍對採用非吃到飽方案因過失使用量達500MB之用戶卻收費高達數萬元之譜?訂一合理收費上限例:五千元等之標準應為合理,試問會有人故意超量使用達數完元之譜而不申請無線上網之消費者嗎?我想服務業應追求的是高品質的服務來獲取合理的對價,系統主動告知消費已達無上限方案是否轉無為上限合約較為合理。

電信業者對能舉證證明其非故意使用之用戶,多有採取折扣或改約之方案來解決此一民事糾紛,可見其亦認收費方式恐有不妥之處,可見一斑。
請教如何舉證,故意或過失? 有不同的費率你自然應該去選擇適合你的費率去使用, 而非一味怪罪業者吧. 再請教您所謂合理上限應由誰來訂?消費者或業者? 適用所謂收取合理上限的人是出自於"過失或誤用", 這還是回到第一點所提, 如何舉證故意或過失? 對於您文後所提, --信業者對能舉證證明其非故意使用之用戶,多有採取折扣或改約之方案來解決此一民事糾紛,可見其亦認為其收費方式恐有不妥適之處,可見一斑。--云云, 在下認為那是在國情下,台灣人總希望是情--理--法, 所以業者也同意如此為之, 總是有那樣子的消費者心態, 所以造就積非成是的觀念. 與業者協商或是一途,但也沒必要自我安慰般的說" 都是業者害我, 所以才會犯錯吧"
我並未主張是業者所害,也不主張消費者得積非成是!而是業者獲取高額利益的同時是否應深思合理公平之對待。

法律的存在是在解決紛爭,減少紛爭,而非使紛爭消滅於無形。業者有能力聘請律師訂定一個絕對有利之契約,請精算師計算最有利之費率標準,但消費者處於相對弱勢,訂定一個較合理的契約內容應是業者義務,也是減少紛爭的方式。
至於何謂合理則是大家主觀上之問題,並無定見,我只主張業者應訂定較合理之定型化契約,而非限制業者之締約自由,業者獲取利益受有報酬,其本應盡較大之義務。契約訂的合理,交易糾紛自然減少,我想此點應無爭議。

商業行為本是私法契約,民法訂有違反公序良俗無效,何嘗不是將情理與法律平衡之具體化。雙方合意取得真正解決共識即可,講情又何妨,業者若無利可圖,消費者何情可言何理可講?

合理之對待本應是付費消費者所力爭,而非消極接受一切。針對惡意之消費者應於撻伐,但無辜者似不應科以過大責任才是我本意所在。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您想呼籲的, 個人疏失&業者沒有上限管控的因果關係, 建議另開文章討論
因為大家一直討論的都是, 原PO面對&處理事情的態度, 請不要搞錯焦點了
...(恕刪)

不會吧,我的認知是
樓主發文是希望透過集思廣益的力量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案
我幹麻要去檢討樓主處理事情的態度呢?。


從上面的費率表大家可以看到業者對於上網訂定不同的費率方案,
699方案是每MB 4 元,0 元方案是每MB 45 元,
費率相差達11倍之多,採用 0 元方案所要付出的代價已經相當高了。
如果採用0元方案,下載 3 首MP3 的通訊費就足以繳交吃到飽方案。
這樣的費率方案當然是業者的產品訂價策略,個人沒有意見。
比較有爭議的就是 699 有上限900 的保障,399 也有上限 1100的保障,
0 元與 99 元費率已經夠高了(對消費者已經付出相對代價),為什麼不設上限呢?
依照比例來計算,0元方案至少設計個上限 10000 元,是否合理多了。

不要說我陰謀論,這種陷阱某種程度是以風險來達到推銷高月租方案的目的。

allen_liu wrote:
有人說.. 因為幾百M的資料要付出3萬2.. 太過份了......
但或許台灣大哥大為了應付這突然的用戶, 必需一整年都妥善好相關的機具設備與網路, 搞不好3萬2只是它成本的幾分之幾也說不定.

3G系統的特性就是高速數據傳輸是必要條件,
相反地,如果要取消數據傳輸服務,業者還要額外付出設定成本。

RV180EFI wrote:
...
若是對方硬要我繳,我也是鼻子摸摸就繳了...

在我原始問題裡是問你費用如果不是1.5萬,而是100萬(全速下載整晚13個小時,業者來不及發出異常費用通知)。


junberry wrote:
抱歉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意並非費用單一化,而是合理上限...


問題在這裡了

為什麼要有合理上限?

吃1000碗陽春麵為何不能收1000碗的錢?

市話講1000分鐘,為何不能收1000分鐘的錢

人家明明有299自助餐吃到飽
為何你跑去吃『按盤計算 』的?

人家不是沒有3G網路吃到飽的方案
為何你不去申請?

不知?不會?忘記了?

誰錯?

還沒認錯就罵別人

那 誰比較爛?
jwave wrote:
吃1000碗陽春麵為何不能收1000碗的錢?
...(恕刪)


您若贊成業者現行ADSL收費方式改成以MB或KB計費,那我無話可說,套您一句使用者付費不是嗎?

如果中華電信以此為合理化收費理由,您服氣嗎? 不要將不合理合理化嘛!

你收我1000碗的費用,我到隔壁攤一樣的東西我能吃『三萬碗』那就是不對嘛!
舉例應合理,勿流於偏見,理性討論,我並無罵人。

您還是不懂何謂成本收費合理上限,網路業者或3G業者設備、人力等才是其成本所在。而非用戶之流量,麵吃1000碗就是1000碗面的成本,相對的1M的用量跟10M的用量對於業者成本而言有可能是差不多的。那這樣還合理嗎?您的合理化基礎合在?惡法亦法?暴利契約亦是合法契約?
junberry wrote:
您若贊成業者現行AD...(恕刪)

junberry wrote:
您若贊成業者現行ADSL收費方式改成以MB或KB計費,那我無話可說,套您一句使用者付費不是嗎?


人家明明有吃到飽方案,為何你不用?

您說說看

不知?忘了?麻煩?懶?無知?不識字?意外不知?手賤?手殘?手機沒有自動關機功能??反正就是與我無關?
junberry wrote:
你收我1000碗的費用,我到隔壁攤一樣的面我能吃三萬碗那就是不對嘛



不好意思,您要不要在考慮一下這段話

1000碗麵為何不能和3萬晚同價??

賓士一台200萬可以買5台march,賓士在搶錢喔?賓士是奸商?爛貨?騙錢?
世界上的陽春麵都要一碗40元嗎?
jwave wrote:
人家明明有吃到飽方案,為何你不用?
您說說看
不知?忘了?麻煩?懶?無知?不識字?意外不知?反正就是與我無關? ...(恕刪)


抱歉,我在針對您問題回復最後一次,樓主已經有說,他是不小心的,我相當有誠意在講述消費者應有之合理保障,樓主並非故意不用吃到飽費率,請您搞清楚在回覆會比較好,彼此尊重嘛。

jwave wrote:
1000碗麵為何不能和3萬晚同價??
賓士一台200萬可以買5台march,賓士在搶錢喔?賓士是奸商?爛貨?騙錢?
世界上的陽春麵都要一碗40元嗎?...(恕刪)


我上篇文有說一樣的麵,EX.連鎖店販售一樣之物品。
另外網路下載下來的資料原形也就是所謂的電磁記錄,他並不會因為你使用的費率不同而有價值上的差異。
1M的資料就是1M的資料。(PS.同電信業者而言)
希望我這樣說你有搞清楚!

" 樓主已經有說,他是不小心的 " 大大, 您的意思是, 樓主不小心所以沒有用吃到飽? 這句話似乎有點語病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