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GT👕直營店女店員當街被打

當然可以逮人阿....只要適法法性正確就可以直接逮人搶劫案也是搶了才逮人....

不解的是難道搶案也要請賊到案說明就好了?

此案如果被單純歸類成民事傷害就只有被害人提出告訴才有用,民事通常不會採用逮捕!

但這種畫面明顯在水溝蓋外已屬於公共空間鬥毆傷人,報導又只引用傷害罪.......沒有正確使用公權力的公共安全危險罪!

台灣這一小區塊還有修法的空間......像這種公共場所鬥毆傷人除了傷害少說不能單單靠行政罰則,起碼再輕得有三日的刑法(基本上台灣刑法有幾類可以易科罰金)只要納入適當刑法公務人員就必須嚴格遵守SOP逮人!

此事件公務人員如果不作為不秉公.....看起來.............難..............

潛出水面 wrote:
現行犯是可以逮捕,但(恕刪)
請問桃園的警政是在??

當街暴力耶~~~~日前郝前院長過世,有感當時的治安跟現今~~~~~
單身宅男,喜歡夾去配
拿安全帽砸年輕妹妹? 還有人性嗎?

那二個高大黃衣男店員是在幹嘛? 人形立牌?

不同店家就不幫忙?
kissfood wrote:
樓主fb連結畫質模糊(恕刪)

希望亞太電信公司能為員工伸張正義.+1
3344179 wrote:
直接用安全帽打頭 ,(恕刪)

旁邊二個男的去吃屎,養你們還有什麼用處
潛水王01 wrote:
靠...這種垃圾...
安全帽重擊頭部根本已構成殺人未遂
業者一定要提告!!!


別太考驗台灣法官的智商了
搞不好會反問
妳為何不躲開?
明明手腳健全 能躲開阿~
不然就是
犯嫌最近(失戀/失業/沒吃飯血糖高/家庭失和)
有鑑於(學校功課好/在家孝順/平常有扶老太太過馬路)
且(平時有吃藥/有領身障證/耳邊突然傳來:打她~打她 的聲音)
考量並未構成意圖殺人實證(如果死 也是她自己身體不好)
犯案後(自行投案/態度良好/有悔過之心/下跪道歉/信了主)
這些都能替他開脫
真的不是他的錯~
不雨 wrote:
此事件鄉民正義果然偏執假設看到男的被打就不會這麼高潮了

那不是偏執,
是這個社會普遍同情弱者 (老弱婦孺)。
施暴者有精神方面疾病
所以不起訴處分

結案!
Iron_oxide wrote:
FB看到的https...(恕刪)

女店員很可憐
但旁邊兩位男生袖手旁觀是在讓人.......
asiacat wrote:
我看這段影片很生氣,(恕刪)

氣那兩位黃衣男子要幹嘛?

動手打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流氓或是混黑道

萬一出手相救了...最後動手打人的男子烙人來襲擊那兩位不就更衰嗎?

加上這男子手上拿安全帽當武器..兩名黃衣男子赤手空拳要怎制伏這名男子呢?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