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自己看好合約內容喔 遠傳原本的網路你定額的是199才60MB而已 他再額外多送你1G的 所以這樣不意外 你自己看好合約 我有在網路門市看過 遠傳真的很爛 台哥大還比較好 有出微量上網 一次買多少 3個月內用完 或者用超過就沒網路了 要使用在購買 不會有超額的問題
現在的人怎都越來越無恥規則明明早就訂好了每天就是都會有你們這種........ 會吵有糖吃......犯了規 還想存著僥倖的心態雖然社會要進步 理念也要進步但你們這種常在破壞規定的人真覺的是社會的敗類 亂象遵守規範的人
雖然個人不是很喜歡遠傳一來訊號差、二來企業問題多服務也不是很好不過一碼歸一碼不用吃到飽本來就有超額計費,而且計費都是超.....離譜這不只是遠傳 各家都大同小異很多人在簽名寫合約時看都不看也不去想那後果就得自己擔事後才在那喊不公平? 是誰的問題?有這樣的心態真的不是很好不過既然是抱怨文打在自己的日記和臉書上討個拍拍就行了至少....可能會有一些好朋友好麻吉瞎瞎的支持你上論譠就要有勇氣承擔~
這還看不出來嗎..........用白話文+貪小便宜文來解釋就是這樣......如下.............1個月775.....好貴喔.....我才不要...我一個月只要200的就好....費率高沒關係....反正省一點用就好..不要超過就好.....結果超過了....為什麼不是用775的費率去算...這樣就不用繳到上限1500啦.....結果某天氣到改用775吃到飽的費用....結果某月只用了200MB.....又上網PO抱怨文....遠傳太黑了....雖然我用吃到飽....但是我只用200MB耶.....費率200的都能用1G了......我只用200MB還給我收775......太黑了.....我要求符合比例原則....退錢.....結論.....取暖失敗..............
crd2580 wrote:那你是覺得0.5GB...(恕刪) 雖然我很討厭徐旭東那嘴臉,不過我覺的離譜是樓主吧,居然會說"有多少人會詳看那細如螞蟻般似的文字合約...."合約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東西,白紙黑字寫出來,你用了就是同意他的合約,那請問六法全書一大本,我國的法律條文也是多如牛毛,那你犯法了要不要跟警察叫說我又沒去看法律條文,這樣就算犯法太離譜了?看警察要不要理你?合約白紙黑字你都能賴不去看嫌麻煩,那請問是不是下次你去電信公司辦門號時,要錄音錄影,然後當場一條一條念出來,你同意再來簽?最好再請幾個律師一旁公證,然後上傳到網路上來給全球見證?合約這種東西就是同意就簽,不同意就不要用,這樣也可以上來罵?人家又不是沒告訴你,是你自己不去看。我覺的台灣真是鬼島,自己花錢就是老大的心態不可取,做人要有點是非,不然怎樣教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