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亞太11方案,發票開立後,無通知即被退件

11/22
感謝大家的發言。昨天亞太又找一個完全狀況外,自稱總公司主管的人來電。為了我跟ncc發文,狀況外地說明了半小時。今天隨即又派高階主管過來道歉。這樣狀況外的下屬,與道歉的長官兩天輪演一次,我已經不想跟他們再扯皮了。各人造業各人擔。今天我與亞太談完大概後續如何,雙方都知道了。這件事在稍後我回文nnc、與記者採訪結束後,就告一段落了。

嗯!雙11辦了被退是一個敏感的起源,在稍早回文中提及客訴過五家電信,部份網友對我有一些看法。但事件主要在『無告知退件』,及『註記』的程序問題。因亞太二線主管應對不佳,事情結不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業要償。我失去了11方案,亞太也將獲得一篇新聞報導。而這一切我與亞太高階主管都覺得本來是可避免的。

這篇回在這,是有感後面幾樓討論激烈,本來要等一切完結才發文。但一路看下來,明顯大家其實對申請過程可能都有不同見解。我稍後對ncc的文裡會提到這篇文,請他參考一下。最後再請大大們討論歸討論,可以理性些,不然到時有過激言論被封樓就回不去了。

11/20
記者已約要採訪,ncc信也到亞太。我想這件事,過完選舉,如果記者還願意報導。選後就會看到結果。當然記者說會聚焦在『退件不告知』、『註記地點訊號差,待地點改善,才能申辦』。希望記者言而有信,不是一篇負面向的新聞,而是將一個過程作一個討論。亞太如果要怪請怪你的二線主管一再激怒消費者,而主管出面又偏頗。感謝所有樓層回文的大大。沒有你們不會引起記者的注意。事情有結果前,就不再回文,再謝謝大家的發言。

11/19
歡迎五大電信工讀生參戰,如果還沒看到,請趕快來。其實我最想戰的是ncc,我覺得ncc督導不周。導致我居住地數位人權受損。但我還是希望大家理性討論,再強調一次:所有理性討論都歡迎,請不要臆測,污名化後直接批評消費者或電信業者,請慎重發言。

在此強調這件事雖然起因雙11,但我的重點是『無通知即退件』、事後找到高階主管才說明系統『註記該地址訊號不佳,改善前無法申辦』。如果正文發文時,造成誤解敬請見諒,亞太可以不讓我辦雙11(只要理由不是胡扯的),但不能不取消註記,也需要為『無通知即退件』道歉,這是我的立場。謝謝大家!夜深了,大家有空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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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這樣的,這陣子雙11。本來搶到了亞太11元方案。申請後當天填完資料,刷300就收到開立發票通知(如圖1),但過幾天仍然沒有下一步的通知。所以上網確認進度。確認到官網寫:退款完成。(如圖2、3)問題是從來沒有任何通知,查過簡訊、email都沒有。後來就去電客服,第一線客服推說那是網路門市取消的他們不清楚,最後找到一個高階主管。主管說你申請的地址訊號太差,所以我們有註記,這個地點沒有改善前,你不能申請。

有人有遇過這種事嗎?好不容易搶到了優惠方案,然後說不給辦。還有註記地點太差,改善前不能辦。為什麼可以不告知直接退件、退款?想問網友,亞太這樣處理有沒有適法性的疑慮嗎?雖跟客服大戰數日還是不給辦,已送ncc。難過!

早該上來po文討論,這幾天悶在心裡睡的很差。要出門吃飯了,在此感謝網友們的勸導。會嘗試把這事先放一放,直到亞太最後一次回覆到來為止。後面幾樓就抱歉,沒來得及跟大大們對談。再次謝謝大家。無論正反意見,只要理性討論,都感謝發言。很多網友覺得我投訴太多,我會再自省。再次感謝大家理性討論。

申辦亞太11方案,發票開立後,無通知即被退件

申辦亞太11方案,發票開立後,無通知即被退件
申辦亞太11方案,發票開立後,無通知即被退件

很多事情都有相應的規範,不會憑空而來。所以客服一直跟我說,公司怎樣、公司怎麼,聽的有點頭痛。問她如果有所本,依據在哪,都答不上來。亞太既沒主動通知,我也沒有相應得拒絕申請的行為。到底是為何...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官網的服務契約規章

https://www.aptg.com.tw/download/BusinessRule.pdf
申辦亞太11方案,發票開立後,無通知即被退件
申辦亞太11方案,發票開立後,無通知即被退件



pstart wrote:
最後找到一個高階主管。主管說你申請的地址訊息太差,所以我們有註記,這個地點沒有改善前,你不能申請。


這幾字是重點
對方有權利不讓你受二次傷害...

pstart wrote:
故事是這樣的,這陣...(恕刪)


你或許可以要求 再申請試用卡 測測環境
然後美言一番...讓註記消失

或許 有機會保留你的亞太11...

但...
請仔細考慮 訊號真的差.又何必強求於此...

pstart wrote:
故事是這樣的,這陣...(恕刪)


訊號差就不建議了,

別為了省錢用得一肚子氣。
http://isakira.com
jamesfuh wrote:
這幾字是重點對方有...(恕刪)


感謝大大回覆,問題是他們沒問我是否辦了要自己用,或在帳單地址用,就退掉了....
印象中網路交易的概念,業者於網路上所刊登之廣告係屬於要約或要約引誘,只要買方下單,有了成交確認信函後,買賣契約即已成立。

我的重點:『片面取消,卻無告知消費者。』甚至來申請書都沒寄,也沒有走到資料審核。通知一聲很難嗎?唉!
我的想法本來是:

1.本來11元的門號,拿來養,給不住在這裡親友小朋友用,覺得都還可以。沒有要自找麻煩。11元又沒約,真的有訊號疑慮時,取消跟攜出就好了,根本不會有任何摩擦的機會,但他們處理態度讓人覺得:我們公司想怎樣就怎樣,火就起來了。

2.有關註記,會造成以後處理任何有關亞太方案的問題,我覺得再怎麼註記,也不能逕自取消申請,且不用通知消費者。這個我目前抗議的重點。真的不給辦,起碼以後不能這樣作,但亞太不同意取消註記。
很奇怪,又不代表申請人就一定在申請地址使用
有種(怕收訊不好被投訴、賺不到錢,能少一門就少一門)不想讓人辦的感覺
而且用戶若有VoWIFI功能的手機,收訊問題就解決了不是嗎?
這應先跟客戶溝通,這樣就片面幫客戶退貨,不太好。
這個太奇怪了?幫家人半又沒有住在一起時.生活圈跟帳單住址不一定一樣
你這樣要投訴ncc
那讓你辦了結果訊號不好
你肯定又要投訴ncc
atrust wrote:
你這樣要投訴ncc...(恕刪)


這幾天有跟客服討論到這點,有說可以簽一張切結在原本他們說明的地點不會申訴他們。(因為後來想給不住在這的小朋友用)可是客服主管卻又改口說,其實我們新店地區訊號都很差。(當時心裡想,這是一個地址不行,要切結一個地區的概念嗎?)又說我最後反應的時間已超過雙11申請時間,啊!如果不是片面退掉、且退了又不通知,照一般流程我早辦完了...
亞太怕收到和台星一樣太多投訴吧xd
妳沒說單純打電話而已也不給辦?
所在地是沒亞太直營門市?
有的話就直接開嗆直營門是騙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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