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說現在沒有報手機遺失業務是真的嗎?還是吃案呢?

回紅磚道兄

從遺失到發現約1~2小時
一發現後就立刻打自己的電話
結果是已經關機轉語音
所以約遺失2~3小時後就用電話掛失
隔天下午確定找不到後就認命到台哥大辦新SIM卡(第一次免費)

感謝大家的指導
小弟打算去敗1隻6120C
然後再去派出所報一次案
報案時用6120C一邊錄影一邊報案
如果還是不受理
就把影音檔EMAIL給警政署跟水果報
這個主意好嗎
不知道在報案過程中會不會被員警發現
那你在進去之前就先開啟錄影
之後放在上衣口袋裡
他們應該就不會發現了
如果他們還不讓你報案的話
你要問他的員警編號跟姓名
如此一來錄影才有用
直接網路報案比較方便,又不用擔心被吃案

不要去為難小警察了,他們要擔心轄區刑案上生,又要怕被民眾釘,饒了他們吧
不用那麼麻煩啦,你先網路報案,再去派出所,這樣絕對不會被吃案的。
回teyang跟teyang兄

其實也不想搞這麼麻煩
只是覺得是否應該給這些吃案的警察一些教訓
不過也擔心警方會報復
鬧上蘋果如果變大條
小弟可能有一段時間沒平靜的生活了
也沒辦法安心工作了
常常想我們到底繳稅在繳心酸的嗎......
這也是最近很想買腳踏車跟機車不敢買的原因
治安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好呀

明天再決定要網路報案或上派出所錄音
可能網路報案機率較大吧
冷靜下來想想
還是賺錢重要吧
把事情弄大了
吃虧的還是我們這種小市民
我們不是郭台銘或馬英久這種有錢人或大官呀......
天空另一邊 wrote:
那個條子,在跟你胡蘭...(恕刪)


原來如此
可是當初沒想到原來現在吃案還是這麼嚴重
所以報案時沒有錄音
如果申訴會變成各說各話
吃虧的還是我勒
簡單回復一下:
1、請大家不要以訛傳訛,沒有網路報案這種東西,所有的案件都必需由被害人或是被害人的委任人、代表人親自到警察機關報案,也就是所有的報案都是臨櫃受理。

2、只要是你的財產遺失都可以去報案,但是不會領到三聯單,而是領到非刑事案件二聯單(正確名稱我忘了,太長啦)所以結論就是那個員警虎爛你,不過這個跟績效壓力的吃案無關,因為遺失是"非刑事案件"呀。

接下來是個人一點小意見,那個員警虎爛你當然是他的不對,不過有很多方式可以解決這個事情,當然01眾或是鄉民們一定會幫你找出督察系統的電話,或者是水果的報料專線,但是假使選擇申訴這條路,對你的手機要不要找回來一點幫助也沒有,不是嗎?
請問上網案之後還要到警察局報案嗎? 去年12月時我剛買一支手機拿沒二個星期就掉了,因為我人在台北工作,手機時回台中時掉的,那時聽朋友的建議就上網到台中縣警察局的網路警察局報案,報案之後隔幾天按照網路上的電話打電話過去問,那警察伯伯跟我說他們每個月會跟電信局查一次手機號碼,有找到就會通知我。到現在隔了半年仍然沒消息。

請問,我上網報案後沒有到真的警察局去報案,醬這件案子有成立嗎? 我也沒有拿到什麼e化報案單,醬警察會去查嗎??

如果真的要到警察局去報案,那隔了半年還來得及嗎? 會受理嗎??



謝謝

奧運福娃 wrote:
你要問他的員警編號跟姓名

編號應在左臂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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