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不然現在情況到底是怎麼樣啦
我的相機要誰保固阿
還有一年多耶
我考慮準備要報案了!罪名是公訴罪的 [侵占]及[詐欺]

我9月6日送修了一台攝影機,送修單號202169,

所以我準備要報案了

如果我的機器有送修出去,請公司告訴我送到那一家廠商,
否則當報案確立,[公訴罪]是沒有辦法和解的,
到時候就算機器還給我,還是要被判刑的 !

PS:抱歉是公訴罪,不是刑事罪
colin6667 wrote:
有回應啊.請善用搜尋...(恕刪)


出來回應阿~~~講一講就不見了喔!! 那些機子拿不回來的~我請他們去找你要好了~

目前也只有你~~~代表東升講話~~表示你知道內幕吧!!

跟烏龜一樣~~不用懷疑~我就是針對你~
網頁兵工廠
民事程序已完成--消保官
申訴案號: 0000158408
準備進入公訴程序

申訴內容:
數位攝影機交付東升光學保管及修理沒有歸還。

1.於97年9月6日送修數位攝影機SONY DCR-SR300(96年4月22日購買29700元機號310342) 至東升光學的民族店。

2.經過一個星期後在97年9月18日下午打電話至該店維修專線(0988566522),查詢我的維修單號202169的維修狀況,接電話的小姐在詢問過維修技師後告訴我液晶電路板故障,需要待料一個星期;在當天晚上17:54我又接到另一位小姐來電,告訴因為液晶電路板故障因此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

3.後續在9月25日後所有該公司的電話(06)2286128、(06)2282505、(06)3318211、0988566522都沒有人接聽、到該公司的民族店/青年店都沒有營業。

連絡記錄如下:


PS:抱歉是公訴罪,不是刑事罪
PS:10月5日已重新申訴,單號0000158408,原單號已撤消
住一篇不知道是誰在說哪家好又誰在說哪家不好的?
現在有一家倒了...報紙寫的喔不是我說的
被說服務爛的還好好在那裡
是不是該請那些推薦的出人說說呢
也該為自己的推薦負責吧
敢推薦就要敢負責
而且還是用貶損別家的方式來推薦自己喜歡的店家
嚴重誤導消費者
挖~~ 我兩個月前也有類似情況

我在東昇買了元佑公司貨的E410,保固內
兩個月前快門鈕壞掉交給東昇
東昇一個月後拿給我,還有維修單,上面寫檢測OK

這個月又壞了,因為我在台北,直接打電話給元佑
元佑告訴我,我這台無送修紀錄....

這應該也是詐欺吧
先轉貼一篇甚麼是侵佔及詐欺! 目前我還在找另一篇[員工搬貨物抵債是侵佔]

http://www.vhlc.gov.tw/ethics/05/05007.htm
借錢給別人
錢借給別人,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寫成:
1."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2.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
3.最好還有 2 個証人
這樣期滿後,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請警方提起公訴....
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目前案件已交由台南市的消保官居中處理:徐銘通(06)3901230
案號:0000158408
因此請東升聯絡消保官,不用直接找我了。

我目前研究網路報案(http://www.net110.gov.tw/),以下有一些文章供參考

http://blog.nownews.com/melinda/textview.php?file=132787

http://blog.udn.com/pokii/1539209

http://blog.xdite.net/?cat=12&paged=2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706489&r=5&last=7228056


另外現在也在研究報案時,同時請警方對9月19日東升青年店的失竊案展開調查,因為我託東升保管的攝影機,也許在失竊時一併被帶走了。
東升的確是倒了喔!!
新聞有報出來。
東旭講的並沒有錯喔!!
因為東旭目前的老闆之前是在東升上班
好像有某些原因,所以自己出來開店名叫東旭
我會知道是因為我朋友認識目前東旭的老闆

應該是真的關門了
我們同事最近才剛買了水貨DV, 有些配件也還沒給, 結果馬上給他倒
不知道找誰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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