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man wrote:
3. 今天決不是鼓勵大家無理的去要求什麼,如果你今天去買的時候就知道是這樣,你還是買確實表示你自己願意接受,
我想沒話講,因為你自願接受這種規則,但我要說的是不管你接不接受,這種規則都是不合理的,差別只是一但你自願
接受當然就不要再哇哇叫而已...(恕刪)
何謂"這種規則都不不合理?"
您說不合理就不合理?
那我認為合理呢? 您對還是我對?
這不是皇權時代,您更不是皇帝.
如果大家都認為不合理,在這消費權益意識高漲的時代,自然會有法律保護您.
可是消保法呢?有嗎?
目前沒有,因為您這想法只對您自己合理,對廠商不合理.
買包子有大有小, 同樣的錢有時候多買五克有時候少買五克.
所以有人運氣就是好,買到多五克的包子,有人運氣就是不好,包子就是比人家小.
難道要拿個秤子去秤,少五克的退錢,因為不合理?
同樣的買一萬塊的LCD 您可選擇多付2000塊,我相信,應該所有店家都可以對您保證一切都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