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過屏東縣牡丹鄉東源部落的人都知道,那裡有一個「水上草原」,是一個底部有水的浮動草澤。
由於這個排灣族部落聲稱這是他們的祖靈地,至為神聖,進入必須在族人的帶領下團進團出,並且收取團費。
我曾跟團進入,一團約20人,費用包含部落麻里巴廚房風味餐,一個人平均300~500元左右。
其實進入水上草原,無非是由原住民帶團康、舞蹈,因為草澤支撐力不等之下,總會有人陷入泥巴中而全身髒污,由此引發笑點而達到玩樂效果。
網友所貼的玩樂網誌
http://jomylue0311.pixnet.net/blog/post/297113027
實際上,不是每個人都喜歡這種方式,例如走進來踩踩泥巴,放鬆一下也是方式。
但這個水上草原,已變相成為部落的搖錢樹,或是部落某部份人的生財工具。
祖靈地當然不是私有地,野外的開放空間當然進都有權利親近。
但遊客自由接近若被帶團的族人看到,一定飛奔過來,吆喝趕人。
↓水上草原其實是一片開滿野薑花的濕地
↓就跟一般野地一樣,有水圳,有山及步道
不知道是去年底還是今年初開始,通往水上草原的農路沿路樹立牌示,指出這個地方是「禁忌之地」,並加上「已公告為國家重要濕地」,因此不得隨意進入
結果,那批賺「泥巴財」的原住民可理直氣壯了,不僅不准外人進入水上草原,連散步走到週圍賞景的遊客都被驅趕,原住民還罵道:「你們是看不懂中文喔?」
如果這是祖靈地,那應該是神聖的,不但不准進入,連帶人進來玩樂更不行,當然也不是作搖錢樹用的。
顯然,這是騙騙一知半解的民眾
同樣的,這也是騙騙不懂法律的人。沒有一條原住民法律是禁止人家進入祖靈地的,濕地保育法的禁止事項,不但沒有禁止進入濕地的規定,還訂有「明智利用」的方式。
以我的感覺,這種水上草原的團一點也不好玩,被限制一種玩樂方式,一次就夠了。
如果這個團讓人回味無窮,有內容有故事有專業,還怕人不想一來再來麼? 立這些牌子做什麼?
如果再藉此趕人,那我們就應該報警處理,有流氓威脅人。
大不了,以後不來這裡
同樣的方式,牡丹鄉公所似有無限上綱之態。
鄉內一個休閒型態的「遊樂區」,築有步道涼亭,顯然是提供人休閒賞景的「公園式綠地」,鄉公所竟也樹立了牌子
↓明明就是一個明明白白的遊樂區
↓設有步道涼亭
居然設下禁止牌示,並有錄影等威脅性字眼
牌示中明白要附近部落帶團才能來,而且要交解說要交解說費
同樣的老問題,這種地方,不會有人希望一個解說員跟在屁股後面,限制你的行動?
台灣美景秘境無數,鄉公所不要以為這樣,就能為部落帶進財源,
部落要是如此不爭氣,就別怪人氣散去,到時園區荒廢,發不了觀光財,切勿怨天尤人
何況,這裡不遠處的墾丁,遊客玩都不夠,誰會青睬這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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