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不是這樣講的吧??這是兩件事
怎能任由司機敲詐呢? 隱忍了這三百,這樣的喊價敲詐會一直存在,所有搭車的人都一直受害,即使是後跟車隊反映,會不會處理都不知道
我絕對不會容忍不對的事,他們就是吃定了「花錢消災了事」,為什麼要繼續讓這種事發生?
我會下車,記下車號車隊,跟飯店反映的是請他們慎選配合的車行,跟車隊反映這件事跟所謂的小冊子(也許車行不知道),然後跟新竹交通隊聯絡,看看是否能加強取締這種惡行
然後帶家人搭上飯店派來的另輛計程車去搭客運,新竹到台北客運班超多,應該買得到位子,不要再執著搭火車。或是叫uber直接回台北,都遇到這種鳥事了,這種花費才是花錢消災,而不是給那個可惡的司機
給所有關心這個問題的人:
首先謝謝大家願意把這篇文章看完,也謝謝各位的建議。
這幾天經過幾番溝通,問題算是解決了。
我想我必須幫飯店澄清,飯店的計程車只是代叫服務,並非配合的計程車。
雖然飯店客服打來說他們只是代叫的時候我非常震驚及生氣,因為我一直以為是配合的計程車,深怕飯店撇清關係不協助處理。
但是飯店的客服非常積極的幫我和車行溝通,我非常感謝飯店客服的協助。
車隊回覆,當時拿出的那一本小冊子他們全公司的司機都有一本,但是開行李箱收$300費用是適用於搬家。
車隊將對司機做出停駛7日的處分。賠償我們自強號火車票錢。並且寫一封道歉函給我們。
飯店也送我們兩個娃娃表示歉意。
對於這個結果,我想說的是其實我不在乎什麼賠償。
我只是希望把這樣的情況提出讓大家討論。
我知道大多數的人會選擇"花錢消災了事",老人家及小孩平安上車最重要,幾個冤枉錢就算了。
但對當時的我們來說,這位司機的行為形同搶劫,我們寧願下車並反應問題。
最後沒有趕上車所花的時間丶車費丶甚至是體力,這些對我們來說才是所謂的冤枉錢。
類似的事件我們絕對不是第一個,但我希望我們是最後一個。
如果經過這次事件之後,能夠改善司機對每個旅客的態度,都能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去服務,讓台灣的觀光產業更繁榮,民眾的乘車安全更加有保障。
那我們所花的"冤枉錢"也就"不冤枉"了。
最後
謝謝飯店為我們溝通協助。
謝謝車隊願意處理事情並賠償。
更謝謝各位的回覆及建議,讓我們知道做法上還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
希望台灣的觀光產業能夠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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