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withyoufly wrote:青哥表示:沒片到錢...(恕刪) 一、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有關本市石門區下員坑15號露營場涉及違反土地使用規定,業經本府城鄉發展局依違反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28條、第29條規定函文業者停止違規行為(經營露營區)並恢復原狀(土地恢復草皮)在案。二、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 :查本案違反水土保持法部分,已處分在案(107-07-04)。
Josephpyj wrote:大大就繼續向相關單...(恕刪) 目前交通部觀光局的作法僅能公布而已沒有任何阻止的功能僅能靠地方政府來阻止但是地方政府又毫無作為部門間彼此推皮球(觀光局.城鄉發展局.農業局)讓一般民眾對於違法案件無能為力僅能靠著網路連結讓大家一同來維護美好的家園
Howard Chang5223 wrote:目前交通部觀光局的...(恕刪) 新北市政府觀光局與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已經就違法部分秉公處理了,剩下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尚未(一直)不處理,真的是非常奇怪的單位~~
Howard Chang5223 wrote:新北市政府觀光局與...(恕刪) 新北市政府觀光局與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已經就違法部分秉公處理了,也回文給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但是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一直不處理,僅回覆要輔導業者合法,但是這個地方是保護區而且面積也超過法定範圍,基於這2個條件於法就不可能合法,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還一直要輔導合法,真的是非常奇怪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