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間毛胚屋我的後面有個女兒牆, 再跟設計師討論完平面時, 他說那裡是陽台上裝設雨遮跟窗戶(遊走灰色地帶, 因為我還有內窗)當時還申請了室內裝修許可, 想說應該沒問題, 結果這個月我就收到違章公函
今天設計師, 我 還有拆除小隊長在現場討論, 我的設計師還一直說那裡是陽台沒問題, 結果竣工圖一拿我那竟然只是雨遮, 所以窗戶跟雨遮還有一些基礎工程都要拆掉, 甚至有可能我家格局要大改, 初步說可能會浪費約40萬左右
我個人覺得是要守法, 連能不能做都不知道, 還能申請到室裝, 這麼笑話的錯誤是我一個人要承擔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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