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管委會的組成
如果是一個大社區,例如A棟-F棟組成的
是只有一個管委會的主委
那如果是一棟大樓而已
也是只有一個主委
這樣那個很多棟的會不會管不起來
我想到管委會比便利商店還可怕,一定有很多妖魔鬼怪會出現...
而且還不能叫他去別間
第二十六條
非封閉式之公寓大廈集居社區其地面層為各自獨立之數幢建築物,且區內屬住宅與辦公、商場混合使用,其辦公、商場之出入口各自獨立之公寓大廈,各該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得就該幢或結合他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經其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書面同意,及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下列各款事項後,以該辦公、商場部分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範圍之劃分。
二、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範圍及管理維護費用之分擔方式。
三、公共基金之分配。
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印鑑、餘額及第三十六條第八款規定保管文件之移交。
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各該辦公、商場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分工事宜。
基本上以共同出入口以及可否分割的公設來劃分
如果以上都是一起的
那自然就是"一個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