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

本大樓近30年約120戶,說真的沒漲過管理費從以前就是一坪約50元

隨著大樓年齡越來越大,導致每年管委會對大樓維護支出綁手綁腳

區權會近幾年在討論增加管理費一坪5~10元,都沒法通過


因為每年區權會,有些住戶都不參加區權大會,所以長年來都是書面委託較熟識的住戶

所以目前固定有3(戶)人~老住戶固定都參加區權會,長年就擁有15張的投票權,

再扣除未到也不委託的住戶,這3人的票數長年來就是議題的關鍵


想問對於這樣可以依法限制或是其他方法嗎?
很討人厭, 但他不是一戶多票喔
其實就...放給它爛
住戶才會反應
管委會就要社區錢就這些 只能這樣處理
有些人不痛一下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我們大樓幾年前也是要重做頂樓防水
本來決定每戶多三百,繳三年,也就多一萬出頭而已
有一戶頂樓戶堅持不肯出錢,結果大家決定防水跳過他們家
後來就漏水啦~自己花了120萬還沒弄好,因為不同公司材料不合,雨太大還是會漏水
控告管委會還輸了要多付10多萬元出來
區分所有權人因故無法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得以書面委託配偶、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人代理出席;受託人於受託之區分所有權占全部區分所有權五分之一以上者,或以單一區分所有權計算之人數超過區分所有權人數五分之一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120/5=24

其實他最多可以有24票
沒有辦法的 無論你打算怎麼反制 也是需要一定票數才能達成。
基本上,住在集合式住宅就是考驗群眾的公眾意識到哪裡
區權會就是確認你個人到底是不是站在多數裡的過程

如果你是要求品質,但社區沒有一樣的共識,建議你搬家
(雖然心情不滿,但人生只有一次,每天都很珍貴)

如果你隨波逐流,但社區管東管西,一樣建議你搬家,每天被管心情也不會多好
kienrx7 wrote:
大家好~想請問

本大樓近30年約120戶,說真的沒漲過管理費從以前就是一坪約50元

隨著大樓年齡越來越大,導致每年管委會對大樓維護支出綁手綁腳

區權會近幾年在討論增加管理費一坪5~10元,都沒法通過


因為每年區權會,有些住戶都不參加區權大會,所以長年來都是書面委託較熟識的住戶

所以目前固定有3(戶)人~老住戶固定都參加區權會,長年就擁有15張的投票權,

再扣除未到也不委託的住戶,這3人的票數長年來就是議題的關鍵


想問對於這樣可以依法限制或是其他方法嗎?


如果他們在規定票數內

那他們想怎麼投是他們的權力

如果你們有120戶

那依法..24票內是他們的權利

你可以去爭議另外的96票

很簡單的問題

找其他人來認同你的決議

那自然就能通過你們想通過的決議

他們不管有幾人..委託人只能有24票

超過的部份都不算

就算是委託多人也不算

委託人的上限就是20%
黑羽斷翼 wrote:
那依法..24票內是他們的權利
你可以去爭議另外的96票

其實不用到96票
假設以區權二次會來表決
對方有15票
你只要握住16票就勝出了
(15+16)/120 已經是1/4, 高過二次會門檻的1/5
現場表決也有過半

扣掉你自己,還要找15位同志
如果120戶的社區,找不到其他區區15個志同道合
那只能說也許你們的主張不在正義的一方...

革命不是只有號召,還要有數倍於此的宣揚及說服
方法就是你出來選主委
並找到比對方人數更多的住戶支持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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