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群組發言的問題 (拜託請大大高人懂法人士請進幫幫)

我社區前主委,每次有誤會都好生好氣解釋,結果換來的不是大家的諒解是更多的質疑,後來換了一個脾氣火爆的,有人質疑他都有理有據的罵回去,現在反而群組安靜了,有時人善被人欺,只要有理有據建議樓主可以理直氣壯的嗆回去。
mao2151 wrote:
各位大大先進安好 ~...(恕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這不是在笑你
而是這是常態
你不管做得再好、替社區省錢、為社區著想
都會有人扯後腿的
甚至像這樣在群組帶風向
其實看開點就好
無視是最好的方法
問心無愧就好
這些人叫他們出來當委員體驗一下
躁咁那飛....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mao2151
我就決定不幹了,其他委員也要辭,重心改選
你就說你這麼厲害 你找廠商報價阿 報價單拿來看看阿

不要後面放炮啦
mao2151
超過一半都不幹,沒有後補,準備改選
唉~ 我主委當了好幾年,這種住戶也常遇到。
據理力爭嗆回去還會回說:我是住戶耶,發表一下意見想法都不行嗎?主委就可以這麼兇嗎?
mao2151
真的超肚爛,有話好聲好禮說不行嗎
oist wrote:
住戶規約應有載明多少錢管委會是可以動支的。只要在這金額內,管委會合議決定之後根本不用理住戶在哇哇叫,有本事就來當委員。


理論上是這樣,但實務上動支金額在權限內不必然沒事!

例如出口燈、逃生方向指示燈等等,市面上行情就在5~600左右,10組就是5~6000,如果10組花了20,000,雖然仍在管委會(或主委)核決權限內,但這樣的採購有沒有問題?

市場上大多數產品或勞務都有一定行情,當偏離行情太多,被質疑是很正常。樓主要不要說說是啥工程花7萬,這樣比較好評斷人家的質疑有理無理?
mao2151
垃社廠的南方松圍籬(已經比過價了)
四維草方哥 wrote:
我社區前主委,每次有...(恕刪)


我會噴主委跟住戶,主要是某些行為看不慣.

錢的部分,我從不去揣測跟懷疑,畢竟主委能詢價的管道有限

再過3年輪到我當主委,到時候我就破前例,開春大掃除發紅包(自己出
樓主其實不用生氣,
只要一切合法且有單據證明。
納蘭當主委時也有住戶因不喜歡總幹事,
一直在懷疑東懷疑西,
也是用自家使用的經驗及用量來質疑。

吵到我這邊來,
我直接跟他說:

"只要有證據,歡迎你提告"
結果他馬上閉嘴。
WTAPSGO
大大說的真好 就是有很多白癡自以為 存證信函下去 不要嘴啦 先來看看就知道了
mao2151
我想要提告防礙名譽了
大部份的社區真的都一個樣
住戶心態永遠都是:
我住的社區最棒!要有最高級的服務!要有最好的設施!最便宜的收費!
所有我以外的人都要為我盡心盡力!
什麼事都不要找我做!什麼錢都不要找我出!

建議樓主不應姑息
Google一下毀謗罪有什麼法律可援引
你甚至不用真的找到對的法條
只要在群組裡回他一句"你這樣的行為,我要用xx法去告你"
通常就可以嚇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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