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買了總樓層五樓的老公寓物件,
是凹字型,中庭大家有停車,產權是共有
不過有一輛有牌廢棄車,
有請里長和警察來看過,
警察表示非公有道路用地無法處理
請問這種只能有管委會才能處理嗎?
私領域又沒有公安問題,公權力是很難介入。
看一下廢棄車輛所在地是不是在法定空地且屬於你的土地權狀範圍內嗎?若是就打電話給警察報案!!


Wasabia wrote:
私領域又沒有公安問題...(恕刪)


事實上是有,因為消防車會開不進來,但是如果以這樣檢舉整個中庭應該是被清空,
中庭停到很誇張,只有一人可以過...
如果火警應該是重災區
icchenk wrote:
看一下廢棄車輛所在地...(恕刪)


停的地方就是住戶共有的私有地,
對方也有產權
icchenk
對方有產權就要先走民事訴訟!!等勝訴後只要再侵佔就是刑事,這時候報警警察就沒辦法推卸責任了,這是我律師告訴我的!![回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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