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0119 wrote:
請問這裡有律師可解答...(恕刪)
貴社區很勇敢,想要用這種方式產生出管委會,首先社區管委會如何選出是貴社區的規約,你們想用數隻數隻點誰當鬼方式選出也沒問題,但要通過社區規約就要在區全會開會決議通過。
再來就是到誰該當不願意當要罰錢這規定也要寫入規約,一樣是區全會通過,但是這點就會有爭議。於法律上承不承認你們的罰金合法。罰金500. 5000.50000. 我想法官的認定會有不同。
可以想像,如果你們真的這樣做, 一定會有人拒絕擔任管委會或者消極應對, 沒有人規定管委會該如何做管委, 法律只有規定管委的法律責任, 我整天不管社區的事情,只負責蓋章的管委一大堆,到時候倒楣的還是你們,搞不好還要開一次區全會把人罷免, 你們社區每年就一直開會就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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