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到很多人在說管委會強制要求住戶做什麼...,一堆規定要求住戶遵守,(好的當然是要遵守啦)
所以想請問比較懂得人,管委會的權力到底有多大??
管委會不是住戶選出來的嗎?管委會的薪資不是住戶在付的嗎?
為什麼常常都聽到管委會很強勢,反而住戶很弱勢?
bb1697 wrote:
常常聽到很多人在說管委會強制要求住戶做什麼...,一堆規定要求住戶遵守,(好的當然是要遵守啦)
所以想請問比較懂得人,管委會的權力到底有多大??
管委會的權利是「區權會」賦予的,管委會就是一個「代為執行」的腳色...
bb1697 wrote:
管委會不是住戶選出來的嗎?
管委會的主要職務是區分所有權人(俗稱屋主/住戶,但住戶不一定是區分所有權人)互推選出來的沒錯,管委會不等於物業管理單位...
bb1697 wrote:
管委會的薪資不是住戶在付的嗎?
「通常」住戶互推選出來的管委會委員是不支領固定薪水的,但可能有其他的補助或是減免。
有固定支領薪水的是物業管理,像是總幹事、櫃台助理、保全等等。
bb1697 wrote:
為什麼常常都聽到管委會很強勢,反而住戶很弱勢?
強勢是指執行規定時很強硬? 還是不通情理? 不如某些住戶的意? 等等
如果管委會在執行上有依法、依規定,那就不叫強勢,該討論的是規定內容,甚至是規定的出處,而不是管委會執行相關規定的態度,
※這邊的規定也包含有經過區權會表決同意的社區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