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規劃地下室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樁,預計申請新電表採台電「專設一戶」方式,第一次接觸契約容量,從台電、廠商、網路蒐集資訊試算了一個結果,還請有經驗的前輩協助勘誤
這邊先以「標準型時間電價二段式」而非上個月公佈的「電動車專用電價」試算,因為我覺得後者不一定比較便宜,若以下算法無誤,再來做兩者的比較,目前初步試算車輛數要超過50~80台,電動車專用電價才會比較便宜 (但若車輛數這麼多,社區應該會有第二處配電場所,依照台電說法可申請第二個電表)
【一、假設條件】
車輛數:10
每台車容量:7瓩
契約容量:70瓩 (可考慮降低,先抓較嚴苛)
經常契約容量:14瓩 (粗抓20%,目前沒概念)
離峰契約容量:56瓩
每台車每月用電量:250度 (粗抓,約年里程1.5萬公里)
總用電量:2500度
尖峰用電:250度 (粗抓10%,理想情形是不在尖峰充電)
離峰用電:2250度
月平均電費以「(夏月*4+非夏月*8)/12」計算
因契約容量公式複雜,電動車充電基本上沒有夏月/非夏月的差異,這邊就不考慮非夏月契約,另外週六半尖峰的時段僅週六0730~2230,也先不考慮以簡化計算
【二、流動電費】
夏月尖峰電價:3.42
夏月離峰電價:1.46
非夏月尖峰電價:3.33
非夏月離峰電價:1.39
A.夏月流動電費:250*3.42+2250*1.39=3982.5
B.非夏月流動電費:250*3.33+2250*1.39=3960
●月平均流動電費:(A*4+B*8)/12=3967.5
【三、基本電費-契約電價】
基本電費比較複雜,因為公式太多重複字眼,為了和契約容量做區別,這邊把「契約電價」改寫為「契電價」
公式:
●夏月基本電費=夏月經常契電價*經常契約容量+夏月離峰契電價*[(半尖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0.5]
●非夏月基本電費=非夏月經常契電價*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電價*非夏月契約容量+非夏月離峰契電價*[(半尖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0.5]
(半尖峰和非夏月契約容量都省略不計,這邊只剩4種契約電價)
夏月經常契電價:236.2
夏月離峰契電價:47.2
非夏月經常契電價:173.2
非夏月離峰契電價:34.6
(每瓩每月)
【四、基本電費-月平均電費】
●夏月基本電費=A+B+C=5882.1
A.基本費(按戶計收)=262.5
B.夏月經常契電價*經常契約容量=236.2*14=3306.8
C.夏月離峰契電價*[離峰契約容量-經常契約容量*0.5]=47.2*(56-14*0.5)=2312.8
●非夏月基本電費=D+E+F+G=4382.7
D.基本費(按戶計收)=262.5
E.非夏月經常契電價*經常契約容量=173.2*14=2424.8
F.非夏月契電價*非夏月契約容量=0
G.非夏月離峰契電價*[離峰契約容量-經常契約容量*0.5]=34.6*(56-14*0.5)=1695.4
●月平均基本電費:(5882.1*4+4382.7*8)/12=4882.5
【五、總結】
每月總電費:基本電費+流動電費=8850
每台車電費:885
每度電價格:885/250=3.54
【六、發問】
1.以上算法及契約容量的理解是否有誤?
非常重要,拜託各位指點,假設條件的合理性另外討論
2.尖峰用電粗抓10%,是否合理?
除了設備固定耗電,假設車主們有默契盡量不在尖峰時段充電,個人覺得還算合理
3.經常契約容量粗抓20%,是否合理?
以車輛數來說20%只允許10台中的2台車「同時」充電,但理想情況下是足夠的,甚至覺得可以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