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在高速公路車禍整車死到只剩駕駛一人的新聞
後來查出是輪胎超過很久很久時間都沒有換結果輪胎硬化失去抓地力發生事故
忘了是記者還是警察問他為什麼不換
他回答 看了輪胎沒有龜裂 胎紋還很深 覺得很安全
所以不覺得有浪費錢換輪胎的必要
記得新聞有提到 他的車很少開 上一次換輪胎都已經要好幾年前了
緊接著下一條新聞就是去輪胎行 教大家怎麼看胎的出場時間 與建議過多久一定要換
好像也是因為這些事件頻傳
所以國家後來修法規定胎紋厚度與強制更換輪胎的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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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電梯保養廠商的話 會開一張聲明稿
說明已建議住戶將38年的電梯更換關鍵部件
請各位自行決定是否更換
證明有以專業角度告知接下來可能會發生的事
來規避出事之後 要面臨的鉅額賠償
不知道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事故
受災戶或是其他住戶
會不會出來說出跟那位車主差不多的言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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