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建商管委會的規定,不知到底合理不合理?想詢問大家看法

建商的管委會規定
只要非居住戶的人員進出大樓,一律須要按人頭收100元的清潔費

包含親戚朋友,
甚至修繕裝設電氣等等人員都沒例外

這條規定幾乎會把人際關係隔絕了吧,
甚至如果有某些家電還是什麼出問題,簡直還有個懲罰性的收費.


這個規定合理嗎?
fivestar00 wrote:
這個規定合理嗎?

管它合不合理
區權會過半通過即可
第一屆區權會本來就是建商地主占優勢
建商的管委會規定
只要非居住戶的人員進出大樓,一律須要按人頭收100元的清潔費
包含親戚朋友,
甚至修繕裝設電氣等等人員都沒例外

看完的感想是別買就好了
反正管委會一旦成立
就是會強迫執行
到時候維修東西都用這個名義來扣錢
公用電梯我看那個費用會很可觀
fivestar00 wrote:
建商的管委會規定只要...(恕刪)


實際要執行也不容易吧
沒有規定一間房可以住幾人
所謂的建商管委會立案證書呢?
開會的出席簽到表、會議紀錄等資料,拿出來看一看。
如果以上有缺任何一種,就別甩他。
可能是預防有些人買房子當作民宿、辦公室,常有不特定人士來找…
leoliou wrote:
管它合不合理區權會過(恕刪)


你想太多了~

分區所有權人的權力沒這麼大的.....

你可以在開會時提出異議,結合住戶力量修改一下法案,...."建商管委會"表示房子還在賣,沒有移交住戶選出的管委會.
是嚴苛了點,這有代表該社區管理很好嗎?
不過真要收費也是從大門進出才算得到
如果我是住戶,開車載朋友回家,車停地下室再搭電梯上樓這樣怎麼算得到?
他要收給他收,就不交但是他不能阻止人員進入,因為如果住戶同意進入警衛阻止會觸犯強制罪,讓管委會和進入人員催收費用。
管委會無法和住戶收錢,除非你有親自簽過同意書,即使區分權所有權人會議同意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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