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12439 wrote:
搬家問題有討論過 ,(恕刪)
寵物飼養的問題請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
你能不能養貓要看2點
1.當時經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後是否將條文寫入社區規約內或以附件方式併入規約
2.條文內是寫禁止養寵物還是只有寫禁止養狗
先去確認完這兩點就可以知道你可不可養貓了
若是在不能養貓的狀況下
管委會只能用口頭或公告方式約束制止住戶
如住戶不聽勸導就會報請主管機管由主管機關來進行裁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8條)
這是因為管委會不是行政機關沒有裁罰的權力
所以需報請主管機關以罰款的方式直到違規住戶遵守規定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