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 如有不當地方立即修改
我家在10樓以上 ,有養四隻貓
其中有一隻離隔壁住戶 四個門寬 (窗戶對窗戶 )距離蠻遠的
他去樓下警衛室檢舉說 我們的貓吵到他
然後說他對貓很恐懼 只要聽到一點聲音就會睡不著
於是我跟管理員回應 ,希望請對方提供錄音檔
讓我能知道音源從哪裡出去 ,我才能改善
結果管理員說 要請我們把貓處理掉
我說 ,組長 你說的處理是丟掉嗎 ?
他說 ,黑啦黑啦 趕快處理掉
我說 ,你這樣不對吧 叫我丟掉 ??
他說,啊大樓公告寫不能養寵物啊
我說 ,當初進來前 房仲說可以 我們才搬的 ,到現在住進來一個多月了
那不然約時間跟對方談 看如何 ?
才留下了資訊給管理室 請對方跟我們當面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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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有規定不能養狗,但是當初房仲有問我們有沒有養
我說有養貓 可以嗎 他們說不會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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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們這邊大樓 寫 新住戶不能養寵物在一個根本沒人會去的中庭
在每天行經的電梯貼的公告 卻是明確寫著 不能養[狗]
看的霧颯颯 ,而且今天我家的毛小孩 完全沒吵到你…
想請問 這種問題該如何處理 ,對於組長的態度是在差勁到爆
我原先是以為 有吵到對方 ,結果根本不是
是對方怕貓 只要有一點聲音就會恐懼 …
大概是這樣 ,請問這樣是會被驅趕住所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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