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夫妻共有財產的問題,我本身的情況是:
1.老婆是財產多的一方,他婚前有兩套房子,結婚後三年他兩間都賣了,並在台北市買了一間房子(預售)
2.買的房子,登記在妻子的名下,貸款的頭期款都由妻子負擔
3.岳父母對於這件事很反感,認為對妻子沒有保障,一旦離婚是否我會得到房屋一半價值(我本人是有點難過,我根本沒想過這種事)
4.我對這件事沒有任何懸念疑問,一旦真走道離婚這條路,我是絕對放棄這房子的任何權利,這不是我賺來的我可沒臉要
5.我想說有什麼方式讓岳父母放心,(對妻子也是保障)?我可以做任何有書面的聲明放棄,或是夫妻財產分開持有的簽署

想問各位有適合較不傷感情的方式來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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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dgecard wrote:
想請教一下夫妻共有財產的問題,我本身的情況是:
1.老婆是財產多的一方,他婚前有兩套房子,結婚後三年他兩間都賣了,並在台北市買了一間房子(預售)
2.買的房子,登記在妻子的名下,貸款的頭期款都由妻子負擔
3.岳父母對於這件事很反感,認為對妻子沒有保障,一旦離婚是否我會得到房屋一半價值(我本人是有點難過,我根本沒想過這種事)
4.我對這件事沒有任何懸念疑問,一旦真走道離婚這條路,我是絕對放棄這房子的任何權利,這不是我賺來的我可沒臉要
5.我想說有什麼方式讓岳父母放心,(對妻子也是保障)?我可以做任何有書面的聲明放棄,或是夫妻財產分開持有的簽署

想問各位有適合較不傷感情的方式來做這件事?

來不及了,你的感情已經被他們傷害了
先跟老婆谈好, 不动产跟大笔财产部分, 然后再去找个律师, 网上搜寻就有, 让律师写好婚前契约草稿, 同意签名再去公证(婚前契约即使婚后也能签,只是名义上婚前而已)

签好后你们真的会海阔天空,不然这个是个未爆蛋,迟早会出事情的.
adiouthg wrote:
先跟老婆谈好, 不动(恕刪)


肯定要夫妻事先談好,談這種事真的不是很happy
你不會自己賺嗎
sandypan1211 wrote:
你不會自己賺嗎(恕刪)


自己也有一間房,只是在新北的郊區,這是我自己賺的,價值當然比不上北市,我目前的能力就只能買新北,我的財產都在這間房子,貸款還在繳沒多餘的能力幫忙買台北的房子。
直接跟老婆簽夫妻財產分開制,這是要去法院申請登記的,有法院認証兩人財產債務都分開。

是說會嘴的人還是會嘴,簽什麼分開制很打壞感情之類的話。
adiouthg
自刪
相信我,等他們都走了就不會再責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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