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在與你的車體險(甲乙丙式)買的足不足夠,或者你是不是只有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我們來看看富邦的車體險吧
富邦車體險說明網址: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c/content/car_0l/index.html
以上截錄網站部份內容
富邦的限額車體險最低是五萬,我是不曉得樓主的三萬車體險是那來了
還有車體險大多只有保車碰車,上面有人說是來保擦撞路邊什麼的,丙式或限額都是沒有賠的(只有甲乙式有賠)
而車體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不分肇責,出險就會依額度賠你,如果對方有肇責就會跟對方代位求償
至於大家都有個錯誤認知,我有保高額的第三責任險+超額險,為什麼不能幫我代位求償,我是大客戶耶,還要我自己跟對方上法庭跟對方要錢,我付保費付假的啊,噗噗~~大錯特錯
「第三責任險+超額險」是你有肇責的時候,用來賠償對方的,不會賠你自己修車,你的車要對方出險才有得賠,不要搞混了
以上分享希望有些人可以看懂,如果有解釋錯誤的,也歡迎指教
ps富邦在這個case被罵的很無辜,對方不出險,對方的富邦也只能尊重,而樓主的富邦能作的也只有樓主的三萬車體險,其它無能為力,至於為何對方沒出險,原廠就開工維修,還交車給你,這是爭議點,可能要查查那個環節有問題
我們先假設若樓主所述屬實,
發展這樣的情況,
那關鍵就是卡在對方決定「不出險」了,
對方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不出險,那對方的保險公司真的不用理樓主,因為跟對方保險公司無關。
樓主要找人賠,就是「自己」去找「肇事者」而不是「對方的保險公司」。
所以如果有自己的足額車體險,
雙方保險公司和修車廠和樓主議定完修車費用後,樓主出險就修完可以拿車回去了。
剩下的,誰管對方「出不出險」,誰付錢給車廠,都是樓主的保險公司去面對處理。
這案例,樓主已經修完取車了,是不幸中的大幸。
最倒楣的是還沒收錢的修車廠吧!
ps
在樓主自己沒有足額車體保險下然後又遇到不出責任財損保險的對方。
你問對方幹嘛突然發神經不出險? 誰知? 什麼樣的人都有。
合理推測是,不爽自己變成百分百肇責,自己的修車錢從樓主的責任財損內一毛都拿不到,
加上有把握自己沒有財產可賠,以後也不會有收入被抓到強制執行。
存心不讓樓主拿到修車錢吧!只為了賭一口氣吧?
因為版主本身的保險不夠,所以應該會是版主通知車廠修車。除非雙方已經和解下,保險全額支付才會是保險通知車廠修車。
原本肇責 7:3 ,各自負擔
版主:車險自負6萬+出險漲保費
機車:70%機車修車費
後來肇責 0:10 各自負擔
版主:車險自負0萬
機車:100%機車修車費
所以版主省6萬+沒漲保費,機車增加30%費用,所以機車的老爸才會不爽,真是熟悉規則高手。
版主有2條路可走(前面也有人建議)
1. 堅持告到底,花時間取得對方保險公司支付費用,但是你車已經修了,所以高額零件折價是跑不掉的。
2. 找機車願意負擔部分費用(了不起2萬左右)
所以當你努力花時間跑法院搞定這件民事賠償官司,對方輕輕鬆鬆敗訴(也是保險賠),然後你還要負擔零件折舊費用,對方真是高啊。
筆記,要學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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