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產險的機車險線上投保可以附加交通事故傷害保險(甲式:死殘150萬、傷害住院日額2000元;乙式:死殘150萬),其理賠內容有提到為被保險人駕駛或乘坐汽車(含機車)發生交通事故就有理賠,想請問大家,如果家人職業類別為6類的貨運司機,投保一般的傷害險(不含意外醫療)就要3千元以上,若以其名下的機車投保此附加險來補強意外險的額度是否合適,還請大家給予建議,謝謝。

Dakpa wrote:
富邦產險的機車險線...(恕刪)

乘坐汽車和駕駛汽車是不一樣的,先問問保險公司的講法
不然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以乘坐和駕駛不一樣,而無法理賠!
節錄自富邦產物汽車保險附加交通事故傷害保險條款: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在被保險人加繳約定保險費投保交通事故傷害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後,針對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致身體蒙受殘廢、死亡或需住院醫療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因駕駛乘坐汽車所致者。
二、被保險人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所致者。
三、被保險人被車輛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碰撞所致者。
被保險人亦可選擇只投保本附加條款中之殘廢、死亡給付。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附加條款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汽車:係指在公路及市區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械腳踏車。
以下省略...

家人64歲,職業類別6,之前已有保一般意外險100萬(年繳3千多,不含意外醫療),由於是貨運司機,名下有機車,想請教大家加保此附加險來加強意外保障的規劃是否合適,其他家的產險公司有無開放此種險種給機車險附加,謝謝。
Dakpa wrote:
節錄自富邦產物汽車保(恕刪)


發生事故時
你要在你投保的汽車或機車上
車險的承保標的物是車
登記有車牌
不是人
人只是附加上去的
因此事故發生的主體是車
當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時
搭乘在該車輛上的人發生體傷或死亡時保險公司負擔賠償責任

如果事故發生時
人不在這輛車上
就不是車險的理賠範圍

你要注意一下你舉出的這個條款
是汽車保險的附加條款

因此
你的假設(第六類大貨車駕駛保汽車駕駛人傷害,於大貨車事故時可獲得理賠)
是不可能成立的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超級不行者 wrote:
發生事故時你要在你投(恕刪)
沒有冒犯的意思,好奇詢問。
因為樓主預計投保交通事故傷害保險,條款內文並沒有特定標的物,那怎麼會認為
"如果事故發生時人不在這輛車上就不是車險的理賠範圍"?

再者,倘若有特定標的物,那承保範圍
"第二項、被保險人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所致者。
第三項、被保險人被車輛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碰撞所致者。"
這兩項豈不成冗文?

保險疑問請GOOGLE:【加乘保險-零加乘】
cdfkt wrote:
沒有冒犯的意思,好奇(恕刪)


沒有冒犯
你的提醒讓我去查了資料

我要修正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
我以附加險的角度去看這張保單

富邦產險的機車險附加交通事故傷害保險
保險的附加險保障範圍是跟著主險走
主險是機車
而且是標註車牌的特定機車

因此
我認為理賠的範圍理應受到主險(投保的該輛機車)之限制
只有在駕駛或搭乘該輛機車時
發生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
才能理賠

但你的意見提醒我可能的問題
因此我去查閱了富邦的保單條款
似乎也可以直接當主要契約單獨出單

所以
以樓主和您所摘錄的承保範圍
確實是包括一般的交通事故
理論上不論何種車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約定的被保險人都會獲得補償

以上為個人的看法
建議直接詢問富邦產險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超級不行者 wrote:
沒有冒犯你的提醒讓我(恕刪)

它是附加保險,不可單獨投保。
主約與附約則是分屬不同保險契約,而非附加險保障範圍是跟著主險走云云...。

我是一名從業人員,想了解保戶的看法而已;
另外也是覺得保戶沒必要無端減少自身權益。
保險疑問請GOOGLE:【加乘保險-零加乘】
超級不行者
感謝你的指正,我可以有機會多學一點
沒想到這麼久以前的文還被翻出來,先說明家父已經退休,所以已經不再續保,當初的規劃後來還是找富邦的業務幫忙獨立出單,對,沒看錯,雖然有標示附加險但這個險種是可以獨立出單的(最高到1000萬),當時詢問其他家的產險有問到至少要保他們家的強制險才給承保。以300萬保額來說,年繳1830元,以上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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