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更新於 06月28日13:11 • 發布於 06月28日12:40
擷取部分內文:
"財政部27日正式訂定「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根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明確規範金融機構提供稽徵機關個人高頻交易帳戶的範圍及作業程序。
針對所謂「高頻交易」,財政部定義,是指同一人、同一金融帳戶,在同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新台幣240萬元,且該年度有任四個月分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
其中,累積金額的計算排除特定非銷售性質交易,例如經由台灣票據交換所媒體交換自動轉帳業務的代付交易,但如屬於貨款、零星轉帳、銀行轉帳,則仍會列入計算範圍。
另外包括政府補助款、利息收入、繼承款項、公益團體補助款、薪資、津貼、政治獻金、公寓大廈管理費、各種溢繳退款、同一人帳戶金融帳戶間轉匯等都排除,不計入累積金額240萬元的計算範圍。
至於金融機構應提供的資料包括身分資料、交易紀錄。其中身分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金融帳戶開戶日期;交易紀錄包含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存轉匯入金額及時間。"
http://adm.kerrytj.com/WEBEDI/print/querydetails.aspx
這新聞去年就有了,
主要就是要抓網拍銷售未納營業稅的。
銀行個人帳戶閥值是240萬以上,或是進出頻率過高,銀行就要主動提供交易紀錄給財政部。
雖然我想一年300多還不是很肥,但最好想想要怎麼補稅。
一直以為國稅局好神啊,隨時都可以有銀行的資料。但不對啊
新聞1:台北市長柯文哲4年前花2000萬購屋,其中1000萬是來自父親柯承發,遭到北區國稅局約談,要釐清是否有逃漏贈與稅。如果無法證明是「借貸」,可能將被追討78萬的贈與稅。而柯P父母在9日也帶上存摺到國稅局說明,並提供匯款、支付利息證明,但國稅局仍要他拿出當初的借據,讓柯媽不禁抱怨「借給孩子誰寫借據」。
新聞2:檢方查出,王文秀於2019年至2021年的年薪,分別為121萬6748元、127萬3240元、123萬6837元,3年的年薪總計372萬6825元,但這段期間,她名下的銀行帳戶竟提領出931萬4383元;此外,王另以現金支付醫美、SPA等開銷,總計支出38萬3100元,總計於這3年內,花了969萬7483元,支出與其收入顯不相當
那這些怎麼當時都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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