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家們務必要當心了!財政部要針對網路交易賣家、經營微商、網路直播主這些行業者查稅了,政府追稅不斷出招,網路交易的金流動向未來恐將再也無處可逃。為了防堵網路賣家們透過個人銀行帳戶收取交易款項之後藉此鑽洞逃漏稅或者甚至是有洗錢行為,財政部把腦筋動到「查稅個人金融帳戶資料」上。由於衝擊範圍實在過於廣大,此消息一出後立刻引發金融圈譁然。
相較於有營業與稅籍登記的大型電商,近幾年來社群媒體從興起、普及、到現在更已經是稱霸一方,無孔不入的滲透於你我的生活之間。部分網路個人賣家透過網路平台、LINE、臉書(FACEBOOK) 或是IG等社群軟體作為通路來經營小型的網路店家,是先以各種社群軟體與買家聯繫,之後再以賣家個人的銀行帳戶收取交易貨款,因為這一種類型的交易比較難取得金流資料、營業額比較難掌握,導致國稅局很難查緝,財政部因此認為其逃漏稅的風險較高。
財政部為了抓網路交易逃漏稅預備全面撒下漁網,尤其國稅局直指這幾年來在個人網拍平台、臉書等社群平台上銷售貨物單一個月達到8萬元以上或者是勞務達到4萬元以上者多數皆未申報稅籍,涉嫌逃漏稅者相當地多。依財政部規定,個人透過網路賣物品或是勞務,只要當一個月銷售貨物達到8萬元、銷售勞務達到4萬元,即應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未來,財政部擬要求銀行上繳「高頻率存款」的銀行帳號與資料,這所謂的「高頻率存入且達一定金額門檻」指的是:民眾個人帳戶全年存入存款金額累計達240萬元、而且期間有任三個單月存入筆數超過2百筆者,即屬於「高頻存入」。各家銀行必須得要在每一年三月底前提供前一年度該帳戶存(匯)入明細資料給財政部資料中心。
另外,財政部已經著手開始建置網路大數據查稅法源,規劃從電子支付平台著手、掌握關鍵的金流資料,以核課網路拍賣賣家賦稅。按照《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新電支條例)子法規規定,自今年(2021年)12月起,年收款金額超過48萬元的電子支付機構必須得要申報實際收款人的身分以及交易款項紀錄給財政部。事實上,因為沒有足夠的人力等等因素,國稅局原本就預計依照原先的宗旨立意、從大數據下手去蒐集核查線上交易稅源的資料。
財政部日前和銀行公會討論,要求各銀行將「高頻率存入個人帳戶的資料,定期上傳給賦稅署」,並詢問金融機構定期提供高頻率存入個人帳戶資料的可行性。據了解,財政部對「查稅個人金融帳戶資料」這一項立案的初步構想,已經引發了不少銀行的反彈,認為不但在實務面上有執行的困難,而且還容易衍生出其他的爭議。
此舉也引發了外界強力質疑財政部有大舉查稅之虞,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現階段主要是評估可行性,目前尚仍在討論規劃階段,並未具體成案。有專家就認為,不應當為了抓逃漏稅就選擇採用這般「全民一概查帳」的嚴厲手法,倘若是按照財政部如此構想,由各銀行全面提供資料、接著國稅局再去稽查網路拍賣賣家(收款方)是否有逃漏稅之虞,根本是完完全全不符合比例原則,貿然大舉查帳的行為只會徒然引發爭議以及恐慌。有財經學者則提出,政府查漏稅應該「抓大放小」,是要針對大型電商課稅才對而不是鎖定小型個人賣家抓逃漏稅,否則即使捉到了課到稅了,那也不會有多少料。如若未來真的實施,一些個人實體戶(商家)或者是當沖客可能就會被歸入為「高頻率存入」,對於網路賣家以及個人實體商家等必定帶來前所未有的巨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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