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rell wrote:
22樓的網友說的是正確的訊息,身障生活補助標準是以申請人所有直系親屬的總收入一起評判是否有達到申請資格,所以即使子女不在同一戶籍,社會局還是會調全家的所得資料去計算,因此就算父母沒收入但只要子女的總年所得合起來超標,也是無法申請…若樓主的案例是真的,家中子女有人年薪三百萬,是絕對不可能申請成功的,更何況還要加入不動產的鑑價,要拿身障生活補助是真的要達到中低收入家庭才有可能。我為何知道,因為家中有身障長輩,我有仔細研究過也跟公務員確認過申請標準。
同意45F的DERREL大。
不管身障本人和家人有沒有同住, 社會局要收的證明:
本人所有的親屬,上至父母(過世的還是要申請出 戶籍謄本出來)
配偶(不管有沒有同住、離婚(不確定)
子女(也不管有沒有同住,連過世的一樣要戶籍謄本)
全部人總和的收入有訂標準。
不動產依公告地價,超過就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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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21年確認過了,送件過了,3日被拒。
家人是極重度(腎臟透析)
其實是不容易通過的。
(2021年的三級警戒有加碼 補助1500元,我才研究的)
鄰居閒談真的不要太相信。拿出真憑實據再說。
kange548 wrote:
有年收300萬的兒子 能符合請領資格 你信 ???
父親與兒子 分戶?
父親名下幾乎無任何資產。 獨自一戶。
yupure0811 wrote:
父子是在同一戶,雖然兒子在外面有買房子,但是戶籍沒有遷出
四、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下列基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
生活費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
五倍。
2.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合計未超
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
元。
3.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依社
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臺灣省不動產限額
二倍。但其有特殊情形,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
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生活補助費每月核發標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八千
二百元
savrin0801 wrote:
那是否開高檔車一律禁止停放身障車位
(這原是公家美意 體恤一些家庭要照顧能力較弱的成員! 整個家庭財力會因為要照顧 而越來越弱...)
據說 很多高檔車 五百萬 一千萬 兩千萬 或三千萬以上車款
這十年前的印象 會用一些可以合法免燃料稅牌照稅的人頭身份去買!
後好像有立法 幾千cc以上的汽車就不行。我不太曉得。
(變成這些真正高檔車車主...不用繳高額稅金,反而是我們這些一般人 繳心酸...)
最近聽 孩子考上醫學系的同事說
他兒子在學校 看過蠻多... 學費能減免(小孩子之間比較單純...會說有什麼中低收入的身份 所以有一些補助)
能補助的這些小朋友 聽說有不少 穿最昂貴的球鞋 用最昂貴的旗艦機 或家裏開名車來載!
(以前我是在新聞中看見這些事,覺得... 應該是少數中的少數吧!)
但聽我這同事說,好像他孩子遇到的 還算不少!
我另一位大姐同事說,也有蠻多人就是立志,要讓政府養。
目標就是朝 完全沒財產,然後可以有什麼身份領補助。...
經大姐同事一說,我才想到身邊有一位老朋友,為什麼永遠都是不肯真心做事,不肯上班!
我老是替他年老時該怎麼辦而心煩!(家裏也不有錢)
後來想通了,他應該就是規劃好將來就是給政府養吧? (就算還有現金,只要在銀行體系裏都沒任何資產,沒不動產! 確實可以達到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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