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因意外受傷需打PRP治療,索幸有保意外醫療實支實付,保險公司可以給付,在健保配合診間醫療時,也特別告知醫生要申請保險,麻煩醫生協助,並開立收據和診斷證明,事後申請理賠時,理賠金額被打六五折,詢問理賠專員,原來是就診治療時,診所沒有過健保卡,所以我是以非健保身份就診,回頭詢問診所,診所回答的理由是PRP是自費項目,所以沒有過健保卡,這樣算是重複申請費用......且申明醫療診所是不負責病人保險這塊,也不願負責,不知各位前輩是非有類似經驗,或有何補救方式?
醫生的職責是診療或治療病患,而並非替病患釐清該項自費項目是否得以申辦保險險理賠,更不會是協助病患申辦保險理賠。
可能有些善良的醫生會提供他個人的意見,但那頂多只能算是醫生額外的服務或善舉,而並非是醫生的義務或責任。
保險是否理賠或有無打折等問題,建議詢問您的業務員會比較清楚。
至少個人不會去詢問醫生家裡門鎖該怎麼裝或馬桶不通該怎麼辦。
二、自費耗材
保險理賠金會打折,通常是健保身分、非健保身分的問題。
而樓主很明顯就是自費(非健保)身分就診並選用自費耗材。
請參考下圖馬偕醫院西醫門急診收費標準截圖
三、看診是否要過卡
並沒有一定要過卡才能看診。
大家可能不曾注射過PRP,但或多或少有去裝過假牙或植牙。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沒過卡,甚至裝設假牙而前往就診的那段時間可能連掛號費都沒收。
四、就診目的
相信醫生當初有告知PRP注射治療屬於自費醫材,而你也同意使用,那個人認為醫生已經盡到他應盡的義務了。
再者,你會去看診相信其目的應該是"治療",而非使對方為難。
我並不是說要把錯誤的事情正當化,而是醫生那邊我看不出來哪裡有錯。
那一定要硬生生的打壞彼此間的醫病關係嗎?
這點值得你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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