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郵局保單期滿解約時領回利息的問題

想請教一下大家,郵局儲蓄險保單期滿時利息領回的問題,
保單上面是寫每5年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90歲時按保險金額給付祝壽金並結束契約,
但家中長輩年滿90歲要解約時,正好不在5年利息給付的時間點上,約2年多,這樣解約時,那2年利的利息有得結算嗎?還是會說不在5年給付的時間點上,所以郵局不給付利息呢?
感謝各位
用利息和解約來形容不是很正確。

畢竟是保險。

就90歲付祝壽金而已。
壽險商品己經過精算算好了
90歲的解約金和89歲的解約金一定不一樣
差額就當是你說的東西了
樓主,如同您說的,保險單每五年給付的不是「利息」,而是「生存保險金」。

如果保單記載90歲滿期,那麼保單90歲發的是「滿期保險金」(或您說的祝壽金),郵局給付滿期保險金後,契約效力即行終止。這個行為是「滿期」,而不是「解約」。

解約是指您長輩還沒90歲,想要趁活著的時候把錢領回來,自己主動去郵局解除契約,叫做解約。

因為不是利息,所以沒有您提到的「約2年多,這樣解約時,那2年利的利息有得結算嗎?」的問題。

您把長輩的保單拿出來看,您一定找不到「儲蓄險」3個字,因為我國法規並沒有儲蓄險,只是民間習慣稱呼它儲蓄險。長輩的郵局「儲蓄險」保單正式名稱可能是「大樹長青增額還本保險」、「好開心增額保險」之類的。

好人卡一張 wrote:
想請教一下大家,郵局儲蓄險保單期滿時利息領回的問題,
保單上面是寫每5年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90歲時按保險金額給付祝壽金並結束契約,
但家中長輩年滿90歲要解約時,正好不在5年利息給付的時間點上,約2年多,這樣解約時,那2年利的利息有得結算嗎?還是會說不在5年給付的時間點上,所以郵局不給付利息呢?
優質配息ETF抱緊處理,當股市包租公。
郵局給一本,上面會寫金額。
這沒放個20年,拿回來算賠的,就比本金少。(不算生存金部份)

這個一年郵局轉帳繳25015。(要繳10年)
感謝各位先進們的回覆,我去看了一下是寫十年付費安家定期還本終身保險,各位大大對這這種保單的觀念與用詞都非常精準很正確,頭腦比我清楚多了,算起來似乎是一張5%的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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