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大家,郵局儲蓄險保單期滿時利息領回的問題,
保單上面是寫每5年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90歲時按保險金額給付祝壽金並結束契約,
但家中長輩年滿90歲要解約時,正好不在5年利息給付的時間點上,約2年多,這樣解約時,那2年利的利息有得結算嗎?還是會說不在5年給付的時間點上,所以郵局不給付利息呢?
感謝各位
如果保單記載90歲滿期,那麼保單90歲發的是「滿期保險金」(或您說的祝壽金),郵局給付滿期保險金後,契約效力即行終止。這個行為是「滿期」,而不是「解約」。
解約是指您長輩還沒90歲,想要趁活著的時候把錢領回來,自己主動去郵局解除契約,叫做解約。
因為不是利息,所以沒有您提到的「約2年多,這樣解約時,那2年利的利息有得結算嗎?」的問題。
您把長輩的保單拿出來看,您一定找不到「儲蓄險」3個字,因為我國法規並沒有儲蓄險,只是民間習慣稱呼它儲蓄險。長輩的郵局「儲蓄險」保單正式名稱可能是「大樹長青增額還本保險」、「好開心增額保險」之類的。
好人卡一張 wrote:
想請教一下大家,郵局儲蓄險保單期滿時利息領回的問題,
保單上面是寫每5年給付一次生存保險金,90歲時按保險金額給付祝壽金並結束契約,
但家中長輩年滿90歲要解約時,正好不在5年利息給付的時間點上,約2年多,這樣解約時,那2年利的利息有得結算嗎?還是會說不在5年給付的時間點上,所以郵局不給付利息呢?
優質配息ETF抱緊處理,當股市包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