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 「持分」土地,持分的面積可自建房屋。
都市計劃內的建地,雖然價值不高,但仍被有心人盯上。土地法34-1,是這種人常用的2法,還用最高限額抵押權!
想請問,
問題
1. 持分可設定底押權?地政、代書:可。
2.底押權是否是對付土地法34-1最好工具?查過預告登記、設定地上權,擋不住34-1實行細則。
3.對付土地法34-1,設定最高底押權是否更好?
如土地公告現值500萬,最高限額抵押權可否設定500萬,只向銀行貸10萬元?
黑羽斷翼 wrote:
阻礙這個社會正常的運...(恕刪)
這是本文第一句話:
繼承的 「持分」土地,持分的面積可自建房屋。
可以自建房屋,跟釘子戶有甚麼關係?
繼承下來的土地,沒有分割,都是一群人擁有幾千坪土地。
老家的房子也在此土地上,家族也不想共同的回憶,被人買走。
家族的權狀總面積,甚至比現在老家的房屋多了70-80坪。
只想分割,負擔合理的費用,保留老家的房屋。
隨便找就一堆土地法第34條之1,案例大吃小
產官學三方齊心 解決共有不動產糾紛課題
https://www.nccu.edu.tw/p/405-1000-15526,c87.php?Lang=zh-tw
大吃小、強凌弱現象頻生!土地法第34條之1爭議怎解?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5657400531.html
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法第34條之1登記案件,經常引發大吃小、強凌弱、眾暴寡爭議,嚴重影響民眾財產權益,監察委員施錦芳、紀惠容、高涌誠提案糾正內政部與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4403
土地法34-1條是「霸王條款」? 多數共有人竟可合法欺凌少數共有人
https://www.moneyweekly.com.tw/ArticleData/Info/%E7%90%86%E8%B2%A1%E5%91%A8%E5%88%8A/132755
Mobile01站內
土地法第34條之一, 土地被迫低賣?
土地法34條之1 也遇到了
土地法34-1之疑問
以你這種天才的觀點,也可以來立法通過全民分享前百大富豪的財產。
230億,每人就可分到1仟元。
ctaihsu wrote:
這是本文第一句話:
繼承的 「持分」土地,持分的面積可自建房屋。
可以自建房屋,跟釘子戶有甚麼關係?
繼承下來的土地,沒有分割,都是一群人擁有幾千坪土地。
老家的房子也在此土地上,家族也不想共同的回憶,被人買走。
家族的權狀總面積,甚至比現在老家的房屋多了70-80坪。
只想分割,負擔合理的費用,保留老家的房屋。
隨便找就一堆土地法第34條之1,案例大吃小
產官學三方齊心 解決共有不動產糾紛課題
https://www.nccu.edu.tw/p/405-1000-15526,c87.php?Lang=zh-tw
大吃小、強凌弱現象頻生!土地法第34條之1爭議怎解?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5657400531.html
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法第34條之1登記案件,經常引發大吃小、強凌弱、眾暴寡爭議,嚴重影響民眾財產權益,監察委員施錦芳、紀惠容、高涌誠提案糾正內政部與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4403
土地法34-1條是「霸王條款」? 多數共有人竟可合法欺凌少數共有人
https://www.moneyweekly.com.tw/ArticleData/Info/%E7%90%86%E8%B2%A1%E5%91%A8%E5%88%8A/132755
Mobile01站內
土地法第34條之一, 土地被迫低賣?
土地法34條之1 也遇到了
土地法34-1之疑問
以你這種天才的觀點,也可以來立法通過全民分享前百大富豪的財產。
230億,每人就可分到1仟元。
你沒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下
你可以自建房屋??
你的持分在大都一樣..沒有百分百的土地持有人同意
你什麼都建不了
所以你確定你建的了房子??
而且分割
也不是你想分那就分那
沒辦法所有人都談攏就是大家抽籤的
你知道嗎??
所以除非你有本事直接整塊買斷
或是先分割在去建房子
不然...如我前面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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