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日前往生,父母早年即已辦理離婚登記
我們兄弟姊妹都決定要辦理拋棄繼承
因為法律規定"辦理拋棄繼承,須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想請教聲請拋棄繼承及通知次順位繼承人的問題:

第一順位:我和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兒子及孫子如果都要拋棄可以一起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嗎?也就是可以把所有這次要辦理拋棄繼承的聲請人全部寫上書狀上嗎? 具狀人要全部聲請人簽名蓋章嗎? 未成年小小孩不會簽名的怎麼辦?

因父親在外有私生子女,我不知道對方是否要辦拋棄繼承?我們是否也要以存證信函通知我爸的私生子女?

第二順位:我爸的父母,因很早就不在了,應該就不用書面通知了吧?

第三順位:我爸的兄弟姊妹,也就是我的大伯及叔叔及姑姑,如果是比我爸早往生,我應該就不用書面通知了吧?或是要通知他的配偶及小孩呢? 要在知悉獲得繼承權多久之內通知?

第四順位:我爸的祖父母,因很早就不在了,應該就不用書面通知了吧?

還有沒有我們必須通知的次順位繼承人?
謝謝!!!
文章關鍵字
sassywanders wrote:
第一順位:我和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兒子及孫子如果都要拋棄可以一起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嗎?

可以!
請找代書辧理,你其他的問題代書會包辦到好。
我們家族都請代書處理,
有什麼問題他們都會協助。
如果被繼承人有債務,且金額超過遺產才會拋棄繼承
您都確定是這樣,那應該是已經確認過這點
如果沒有,請去國稅局調閱財產清冊,遺產稅等等資料

拋棄繼承是當
1.被繼承人有債務時才會採取的手段
2.當所有繼承人對於法定繼承比例沒有共識時
因此無法在法定繼承登記期間辦理完畢
之後就要到法院辦理

如果所有繼承人對繼承比例沒有意見
都有共識
那麼在國稅局繼承登記期間
填具協議繼承同意書
上面載名以大家都同意的比例(包含0%不繼承)來進行登記就可以
不用拖到法院去

不論繼承人輩分為何
只要有收到國稅局通知
基本上都要辦登記手續
但是繼承有順位
父母的財產,第一順位就是父母的配偶與子女
除非父母雙亡,否則孫子一般不會是爺爺奶奶的法定繼承人
繼承順位不是你寫的這樣
爸爸在外的子女有沒有繼承權
這就看有沒有收到繼承通知
你一定是繼承人
收到以後,直接去國稅局查詢即可
也可以查父親的財產清冊

如果覺得自己沒有很明瞭
還是找代書諮詢跟協助吧
各地法院也有諮詢服務

我不是代書,只有之前有辦過的經驗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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