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全家便利店還能安心上門嗎?

四海傲游 wrote:
從去年以來,我都盡量...(恕刪)


感謝反串
買東西之前先想好再拿卡片啊,買了又退是誰的問題啊
yen0731
他是因為對方態度不好,不想買要退,不是因為買錯東西。
是不是應該要求七天內無條件退費?
還是讓店員下跪道歉?

我以為現在還去實體店家繳手機費的只有智商不高的老人
你去問律師,或是自己去研究一下民法吧,
反正全家沒錯,給你退是佛心,不給你退是正常人。
商品有瑕疵另當別論。
實體店面消費,在商品沒有瑕疵的情況下,是可以不接受退換貨要求的。


在實體店面購物不屬於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因此在實體店面購買商品、服務的消費者,不能向店家要求依照法定鑑賞期的規定退貨,只能依照雙方契約約定的鑑賞期進行退換貨。

如果實體店面購物雙方契約沒有約定鑑賞期,只有在購買的商品、服務具有瑕疵的情況下,才可以依照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要求退貨。

來源: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onsumers-loan-contract/95
建議樓主去投訴媒體,
如果媒體也不報導,
您也可以再來發一篇,
【這樣的媒體還能信嗎?】


不給退是全家的規定,
如真的差那幾塊錢,
下次消費時要再三評估,
是否真的需要。
四海傲游 wrote:
從去年以來,我都盡量...(恕刪)


那以後就不要去好了⋯⋯

備註:驕傲自大自我的人,如何從過去的成就中清醒過來⋯⋯。
Paul Biker
四海傲游 wrote:
當時我都是刷過悠游卡了,但是東西還在櫃台上我沒拿碰都沒碰,我也沒和他爭吵,我只說那我不買了,把我付的錢退給我


刷卡換現金?
刷完悠遊卡
交易就結束了
東西歸樓主啦
東西趕快拿走不要占別人的櫃台啦

退貨請參照民法瑕疵給付再去主張啦
題外話

我還在日本讀大學時

在日本的7-11跟全家打過工

其實在日本超商買東西大家基本都會丟掉發票(跟台灣不同沒有對獎)

但是其實你要退貨或退錢的時候

那張發票是很重要的

因為店員基本是掃發票上的條碼進行退換的

發票丟了很難佐證是你買的東西

阿,另外,日本跟台灣是一樣的基本上實體商店是可以拒絕賣出的商品退換的

我待的商店基本是以和為貴所以是給退換的(老闆是好人)
義理堅い・真面目・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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