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台灣告,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困難,花個5萬元,請個律師,上個法院而已。但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最好有實證。不過,如果能嚇止該鄰居繼續造謠,就已經達成目的了。勝不勝訴,是另一回事,但動作要做出來。
你要小心,他可能比你懂法律,先翻一下小六法,有些網紅幾乎常常因為被告上法院,問題是他請大律師辯護,反而讓他更有名,你只是被利用的工具人而已,深受其害,就是有些人想利用你有強迫症,就一直疲勞轟炸罵你,幫他免費做事情,要你抵押房子貸款後捐給他,你實在受不了就報警,然後他就告你報復心強?看一下鄭雨盛韓國電影暗黑世界,被他們纏上,不死也殘廢,我慢 wrote:一個鄰居長輩,到處造...(恕刪)
Wasabia wrote:告人容易,告贏不容易...(恕刪) 告來告去都是給律師賺錢而已,我也曾被人告過。對方想以刑事逼我另一個案子和解,我想大概是對方的律師想賺錢,才會出這招。連我這個法盲一收到傳票看了內容都覺得破綻百出,後來我連律師都懶得請,反正檢察官也只是要我拿證據過去,證據補齊後最後當然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