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鄰居長輩,到處造謠說我的不是,結果當場被別的鄰居打臉。我想要告他妨害名譽,但是我人在國外,這樣告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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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遠距離戀愛一樣,很不容易
去找個律師吧!
多得是人不在台灣委託律師完成的
但你沒法回來當面陳述,不知有多少影響就是了
覺得文章有小幫助請不吝給分吧!
找台灣的律師處裡,現在視訊開庭很方便。
且律師可以當告訴人代表, 告訴人可以不用出席。

建議先找律師討論你手上的證據是否充足,再決定要不要告! 到時候能拿出來的證據不足,反被對造笑 "法院認證"。
告人容易,告贏不容易。
如果是在台灣告,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困難,
花個5萬元,請個律師,上個法院而已。

但是,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最好有實證。

不過,
如果能嚇止該鄰居繼續造謠,
就已經達成目的了。

勝不勝訴,是另一回事,
但動作要做出來。
你要小心,他可能比你懂法律,先翻一下小六法,有些網紅幾乎常常因為被告上法院,問題是他請大律師辯護,反而讓他更有名,你只是被利用的工具人而已,深受其害,就是有些人想利用你有強迫症,就一直疲勞轟炸罵你,幫他免費做事情,要你抵押房子貸款後捐給他,你實在受不了就報警,然後他就告你報復心強?看一下鄭雨盛韓國電影暗黑世界,被他們纏上,不死也殘廢,

我慢 wrote:
一個鄰居長輩,到處造...(恕刪)
謝謝各位。說實在,我也不知道其他的鄰居願不願意做証,勝訴的可能性高不高,嚇嚇他們的成份高一些。
Wasabia wrote:
告人容易,告贏不容易...(恕刪)

告來告去都是給律師賺錢而已,
我也曾被人告過。
對方想以刑事逼我另一個案子和解,
我想大概是對方的律師想賺錢,才會出這招。
連我這個法盲一收到傳票看了內容都覺得破綻百出,
後來我連律師都懶得請,反正檢察官也只是要我拿證據過去,證據補齊後最後當然不起訴處分。
寄存證信函,最後備註:依照法律處理,但是這只是浪費錢,以前最有效是壹周刊


我慢 wrote:
謝謝各位。說實在,我...(恕刪)
Bookwarm
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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