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法官周靜妮辭職4月 曾拿監護權恫嚇當事人又遭送懲戒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近年曠職353小時,恫嚇少年「去少觀所被捅屁眼」,法官評鑑委員會1月認為她侵害人格尊嚴、憲法基本權利,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周女又被揭因「想睡覺」而不開庭等荒唐事,法評會今再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同樣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用公務員。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年3月8日也針對周靜妮受理羈押案的違失,認為應懲戒,由司法院逕送監察院審查。

周靜妮2009年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轉任苗栗地院法官,初辦刑事庭業務,因辦案風格與品質屢遭非議,被「換庭」改為民事庭法官,但辦案品質仍欠佳,又改任少年法庭法官。周女因逾期收容一名少年13天,前年度法官職務評定結果「未達良好」,遭書面警告。不過,此前與她有關的最大風波,是2012年1月間在宿舍「燒炭」。

本次周靜妮又被法評會建議免除法官職務,原因是她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今年2月15日止,曠職42日2小時。去年11月23日周女值班,書記官通知她要即時訊問檢察官前一天聲押的4名人犯,她先是告知早上11點開庭並需要4名義務辯護律師,之後卻說「想睡覺」「沒辦法很清醒的爬起來」,還以「帶媽媽去打營養針」等理由改時間。

周女把訊問時間延到下午1點半,導致原本已閱完卷的律師因「衝庭」取消委任,法院再找另一批義務辯護律師到庭,她卻再延至下午2點,除影響法警勤務調度,也增加義務辯護律師負擔。

而一名少年保護官去年12月10日要對少年採尿,而當天周靜妮因違失要到法評會說明,她卻沒請公假,導致職務沒有代理人,礙於法官法定原則,少年保護官無法採尿,造成案件延滯。

法評會統計,周靜妮手上多起案件長期沒動作,當事人、訴訟關係人頻頻致電催辦,去年11、12月間有14件當事人電詢案件進度,她去年12月28日家事未結案件達207件,其中最嚴重的是保護令案件有55件未即時處理。

法評會認為周靜妮不重視人權,嚴重侵害憲法所保障的當事人權益,對審判業務毫不用心,視當事人權益為無物,已不適任法官,也不應再擔任公務員。法評會批評周女坐領公帑高薪卻以私害公,全國納稅人難以接受。





失控法官周靜妮辭職4月 曾拿監護權恫嚇當事人又遭送懲戒

失控法官周靜妮辭職4月 曾拿監護權恫嚇當事人又遭送懲戒







法官不意外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重點應該是....然後呢??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要罷免一個法官,是非常非常難的
除非上面"有人"要攆她走
否則一般情況都是調職等退休而已
讓她不再擔任要職減少出錯
之後通常都不會有事困擾她了
樓主附的那一張照片
更顯露出這位法官還是有背景靠山的
沒轍啦
6/30辭職然後爽歪歪
這種法官應該撤職而且要剝奪退休金
就看敏進洞這爛黨要不要贖罪
連同她老公促轉會前研究員曾建元一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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