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目前跟太太在談離婚。離婚意願雙方都有,只是條件談不攏。
中間2人的事就不多談,但我想請求各位大大,太太自營工作,每年報稅她的收入都只有3,5萬,帳面上我當然是比她多很多。而且她有錢的娘家有留不少家產給她。她所得帳面上少少的,但明明預約客人生意很好,名車有了,房屋也一間間買。
如果將來官司訴訟,是比較婚後財產分配,我覺得我會吃虧。那些車子,房子,她可以說是用家裏給的錢買,法院會不會只看報稅收入來判定?如果我不服,有什麼辦法舉證她其實生意很好,只是用技巧性的避開稅收?
像是打離婚官司,如果有小孩
監護扶養權也會影響
我也不是律師,但就我知道的盡量回答你
首先......你老婆買房買車再婚後才買是婚後財產,就算共有財產,這部分你可以爭取,當然他要說是娘家給的錢購買,你老婆必須先交代出完整的購買金流證明,這不是一句話就可以帶過,只要沒有娘家的匯款證明,且時間點對不上,你都可以在主張無效
報稅只是一種參考依據,你可以去證明你老婆的收入不只有3-5萬,至於這要怎麼去蒐證取證就要看你自己了,建議這方面你可以尋找專業的人教你怎麼執行,開工作室與公司的人,逃漏稅的方法太多了。
另外要怎麼保護你的財產,你要合理合法的轉移或保護你的財產,這你也需要專業的人教你
給你幾個重點提示
在確定打官司的時候,法院就會先調出你跟你老婆"所有"的財產紀錄,包含你的動產/不動產/股票基金債卷外匯/台幣存款/貸款負債,從你出社會開始工作只要有的紀錄通通都會調出來。你可以看到你老婆前述的所有紀錄,當然你老婆也可以看到你所有的紀錄。
打官司看得是合理的證據,你有證據才能佐證你的論點說法
你現在最要緊的是先去找專業的人教你怎麼做,還有蒐集證據
蒐集甚麼證據呢......就是蒐集你老婆不只賺3-5萬的證據
只能跟你說這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