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本票討債問題 (律師、或有相關經驗朋友歡迎請進)

以下事情的情況 有可能有修飾過 也有可能沒修飾過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
若有雷同 純處巧合

朋友被欠一筆錢 約一年有了 欠錢的人總是有各種理由推託 要嘛被車撞要嘛怎樣的 你想的到的 想不到的理由都講的出來 神奇的是這欠錢的人 之前有主動簽一張本票給我朋友
目前雖然猜測對方可能名下無財產才敢主動簽本票

但撇除這不說
1. 假設欠錢的人是中部人 我朋友是北部人。朋友能在北部地方法院處理這件事 還是一定要到中部的法院? (165反詐騙專員覺得應該是可以北部處理 但165專員說她也不是100%確定) 畢竟朋友也有自己生活、工作 實在很難走得開且車馬費也是成本

不然 要是一定要到中部 也太不合理了 畢竟在北部的我這個朋友是受害者呀 還要去配合欠錢的人? 且去到外縣市 總是可能需要住宿 吃飯 交通費阿 (還是說這些費用也能一併向欠錢者討)

2. 假設對方欠了10萬 但已還5000 (等同目前只欠9.5萬) 拿那張 上面寫著10萬的本票去到法院 法官會不會覺得金額不符 而說這張本票無效 (會不會說 對方現在只欠你9.5萬而已 我不能讓你拿這張本票兌換10萬)

還是說可以要求只兌換9.5萬? 畢竟我們也是求問心無愧 只是要把自己的錢拿回來呀 我們也不可能明知已還5000 還假裝說1毛都還沒還 要求返還10萬 不是我們的錢不貪!

3. 本票的使用過程 是類似像打官司/提告 要雙方到場 還是我朋友單方面與法院交涉即可?
4. 萬一欠錢的人突然發神經 (畢竟可以欠這麼久就是賴皮的人) 控訴朋友使用暴力手段取得本票 企圖讓本票無效 有這種可能嗎? (朋友沒有使用強暴威脅手段 是對方自願簽署)

5. 法官或是裁定這張本票的人是否會要求 出示相關證據佐證本票上的金額 例如 問說: 這個人是怎麼欠你欠到10萬的呀? 能否提供證據給我看 如果無法舉證 或金額對不上 那即使本票是有效的本票 我也無法幫你兌現唷! (感覺有點類似問題2),還是法院只認票上的資訊?

6.最後問一下 假設一切都是順利的 拿本票上法院討錢 大概的流程是如何? 先裁定本票效力 然後要是本票為有效的票據 法官/法院就會協助強制執行對方名下的財產嗎? 假設對方目前名下無財產 無法討錢 但之後對方突然名下有錢或是財產/薪水了 法院是否會自動幫忙執行?? 還是我們還要自己調查她有財產了沒?? 前後一共需要跑幾次法院 畢竟我朋友工作真的很忙還是單親爸 只能說真的很辛苦

備註: 這個欠錢的人 據多個可靠消息來源 是累犯 有過詐騙紀錄 (之前已經有被其他人拿本票去強制執行過了 且金額是我朋友這筆錢的數十倍 上百萬的..很誇張) 連反詐騙專員都覺得她的行為應該是慣犯

很抱歉因為我們都不是法律人士 也沒有拿本票上法院討錢過的經驗 還請大家別見笑
1.民事訴訟法開宗明義就說了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告人的也有可能是加害者啊,覺得不合理就去修法


2.本票只是證據,還欠多少就求償多少,並預先支付裁判費1000(未滿10W)
garbage101
謝謝您的建議
1. 如果要聲請法院裁定本票強制執行,因為不會開庭,在哪個法院其實差別不大。

2. 對方欠了10萬 但已還5000,可以請法院就尚未清償的9.5萬裁定。

3. 本票裁定只要寄聲請書、本票正本、裁定費去法院就可以。

4. 萬一欠錢的人控訴朋友使用暴力手段取得本票,這對方要提出訴訟,而且要負舉證責任。

5. 本票裁定程序,法院只看本票是否有效,是否偽造,不會去實質審查是否有借款事實,但對方如果否認借款,可以另案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這時候主張有借款事實的你朋友,就要負舉證責任了。

6.拿到裁定建議做強制執行換到債權憑證,這樣時效延長為5年,而且可以無限展延,等將來對方有錢、有房再執行,法院不會主動幫忙查,服務沒那麼好。
garbage101
感謝您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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