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1+2 wrote:
請問~我無配偶無子女,有母、弟、妹,如果我回天家,就繼承順位,請問是母、弟、妹”一起”分走我的遺產,還是母拋棄繼承,弟與妹才能分我的遺產;我能立遺囑指定只給妹一個人嗎?母是否有合法主張她也要分,謝謝
除非有另外立約
不然配偶最優先
然後就是直系血親
先往下才往上
弟妹那些還要再往後一個順位
立囑也能請求特留分
此外記得找公證人
不要在網路上繼續找網友隔空抓藥了吧
網友只能提供方向
這些事找專業的處理
如果是小錢
那就別煩惱了
如果是大錢
素未謀面的網友講的你也不可能照單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