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跟騷法草案 8種跟蹤騷擾行為全入罪

行政院會今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明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樣態,將要求約會、網路騷擾等都納入規範,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規範本法自公布6個月施行。


蘇貞昌說,近日令人遺憾的案件都與跟騷有關,社會也期待加速訂立,院版草案參考婦團與立委相關意見以及外國法例,將跟騷行為入罪化,犯罪態樣明確化,也給予警察開書面告誡以及檢察官能預防性羈押的空間,若能通過,對於婦女同胞保護會更周到。

羅秉成表示,草案擬定時原定一年施行準備期,但為了使制度儘速上路,蘇貞昌徵詢內政部、法務部意見後,裁示草案更為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同時提供警方相關教育訓練,並請內政部、法務部要給予執法同仁足夠的協助,也要讓檢察官、警察多一點運用空間。

羅秉成補充表示,這部專法是政府下定決心,草案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警政署未來也會頃全力執行。羅秉成說,盼透過專法抑制各種性別暴力行為,針對跟騷行為只要被害人一報案就能透過刑事公權力介入,可以即時有效抑制、介入,也能透過書面告誡行為人不能再為,若再違反還有保護令制度,並引入預防性羈押制度。




反對這個法案,太容易被有心人拿來做文章了

如果這個法被亂用怎麼辦,就像鄭家純一樣炒新聞,整天說被人性騷擾,又拿不出證據。

像周刊等跟監政客,才爆出貪污,收賄等新聞,將來如果被政客告,以致於沒有人敢跟監,豈不是對於貪污等犯罪的縱容嗎?
國家機器動的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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