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看到人家神情緊張就可以盤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ode=D0080145&norge=6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https://tw.news.yahoo.com/%E7%A5%9E%E6%83%85%E7%B7%8A%E5%BC%B5-%E9%81%AD%E7%9B%A4%E6%9F%A5-%E5%A5%B3%E5%AD%90%E6%8B%92%E6%AA%A2%E6%B6%89%E8%BE%B1%E8%AD%A6%E9%81%AD%E9%80%AE-093817818.html

依照這個案例...神情緊張就是“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我有時候走在路上想放屎,神情也超緊張的!
難道就要被盤查?
(話說...忍不住噴出來不知道會不會說我襲警,帶回警局?)
警局的回應也超好笑的:一分鐘而已!配合一下就好!
這不是社會新聞變態強姦犯的台詞嗎?
跟最近的移一下而已,不會有事。有異曲同工之妙。

支持警察合法執法。例如看到路邊違停,立即開單。
但這種隨機盤查真的不可取...
再加上留人家九小時是怎樣?
支持婦人提告,討回一個公道!

UPDATE
4/25... 在持續追蹤...
https://www.facebook.com/126889811321342/videos/156088913097076
35:00 報案結束
這些所謂的人民保母也只是一群官僚
就是要人民好好的監督!
一個進步的國家不應該放任這種事
如果你覺得隨意攔查很好,到處有警察很安全
推薦你搬去新疆或買個時光機去1940年的納粹德國
文章關鍵字
這個警察太超過了。
可以這樣欺負老百姓嗎????
支持提告警察。
神情緊張有很多種原因,也許是:
-天生看到警察就緊張
-真的心虛
-需要援助

新聞看了不少例子了,有人真的是心虛如販毒,有人真的需要援助因為被脅迫。也有人,天生的,又得理不饒。

但是我寧可警察多事,大眾才多份安全感。老是視若無睹,才跑出這麼多刁民,不知感激。

當然,警察和基本訓練也要加強,別老像個帶警章的流氓😓
飛行波 wrote:
https://la...(恕刪)


台灣警察平均水準很好了
刁民渣渣太多了
年輕的時候有被警察伯伯盤查過一次,
那時還在讀書,伯伯很客氣的說,要看駕照,不用緊張,
可能是懷疑我沒駕照吧!

台灣的警察算是客氣的了。
發現可疑不能盤查,發現違法不能追,那要警察幹麻,心中有鬼才怕。
支持合理盤查。
不然你要警察做什麼?盤查臉上有寫「我是毒犯請抓我」的人嗎?
這本來就模糊地帶沒辦法(白色恐怖就是這樣)
但台灣的已經是很好的了,警察根本沒人權還要對你笑笑,不小心嚇到老婆婆還要被申訴
有些國家面露凶光還有刺青的
現在的法律跟白色恐怖/戒嚴時期比?
就是因為台灣有過這段歷史所以才更要警惕
警察應行使他們的職權,但人民有人民的權利也是有法律的保護。
這些都是有法條依循的。
這個案例是警方非法盤查+非法拘留。
警察也是人,也會犯錯。
我認為這些警察要接受法治訓練課程。
長官也要一起去。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不然你要警察做什麼?(恕刪)
所以... 那個被害者...哪裡可疑?

tonylch wrote:
發現可疑不能盤查,發(恕刪)
飛行波 wrote:
https://la...(恕刪)

以後治安不好,又要怪警察都不盤查可疑人物嗎?
拿個證件出來給看一下,我覺得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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