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本人上個月已離職,離職後舊東家聯絡我,說我刪除公司檔案及利用公司的資源做自己的事情,我承認有下載自己的檔案及影片那些,但離職前只是將自己的檔案整理後刪除,並沒有動到公司的任何資料,以及完成交接,這樣舊東家能告我什麼嗎?
lin753951 wrote:
請益!本人上個月已離職,離職後舊東家聯絡我,說我刪除公司檔案及利用公司的資源做自己的事情,我承認有下載自己的檔案及影片那些,但離職前只是將自己的檔案整理後刪除,並沒有動到公司的任何資料,以及完成交接,這樣舊東家能告我什麼嗎?
前面有網友提過了,
你領公司的薪水而在公司上班,
因此,你的工作成果並不是屬於你,而是屬於公司,
這部分通常在勞動契約中都會有約定,
但是有很多人其實都沒有注意這部分。
所以如果你下載或刪除的資料,
是跟你的工作內容有關的話,
你的前東家確實可以依法對你求償。
再來,如果那些資料跟你的工作內容無關,
但是你卻是利用公司的電腦設備去處理那些資料,
那就看勞動契約中有沒有約定公司的設備只授權給員工處理工作上的事情,
而你應該就違反了這個約定。
最後,你離職的時候,或是當初應聘的時候,有沒有簽過競業保密條款之類的,
如果有簽,而你離職後又從事跟前東家相關的行業,那就有可能違反競業條款。
通常前東家要告離職員工,大概離不開這幾個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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