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ck浩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一開...(恕刪) 補充一下第一 二樓其實還是我租的只是沒住那邊第二 營登地址沒改第三 那個警衛有其他的住戶跟他也有小小糾紛,我當時只是因為普渡的時候買了比較多貢品,請他多搬一張桌子出來就造成一些糾紛
那很怪啊,感覺還是有什麼資訊不清??如果1.2樓你在租,有付租金,那管理員憑什麼不收你的件,(住不住那根本不是重點)你都可以直接找管委會,找物業公司了,管理員那麼大喔,他抽你的件,若造成你損失,你都可以直接告他了
請問還有一樓還有租賃關係嗎??如果有,我覺得警衛的做法有待討論沒有,已經搬走了且與屋主沒有租賃關係,以查無此人退回信件才是正確的辦法本人為中古屋屋主,到現在住了6年還是不斷收到以前租客的信件連廣告信件,發mail到寄件公司說明,也無法阻止信件寄來樓主回覆一二樓還有租賃關係,那麼警衛的問題很大其實可以自己寄幾封掛號信到所租屋子,確認都會被惡意退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