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附近一棟大樓的一樓騎樓不知何時變成聚會場所
聚集者中高年齡(應該是該大樓樓上的住戶)
白天晚上都有5~6位阿伯阿婆聚集在此
他們聊天很大聲,時不時就是三字經
就算半夜他們還是照樣聚集在騎樓,聊天聲、三字經整條街都聽得到

前陣子有人忍不住報警,警察只能勸說也沒其他辦法
連嚇阻作用都沒有,因為隔天那群人照樣聚集在騎樓聊天

現在已經沒人報警因為放棄了
這群人也沒犯法只是聊天大聲了點,三字經不離口而已,所以警察也不能做什麼
是不是除了搬家沒其他方式了?
azo2ka wrote:
住家附近一棟大樓的一...(恕刪)
搬台相機,腳架,架著像錄影般對著他們,幾天以後應該就會散了,不要開機,避免被提告侵犯隱私。(!!此舉動有可能引發群眾不滿,請做好心裡建設,有隨時被打風險。)
給你參考一下: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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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那些人長期聚眾講三字經謾罵擾鄰,你是可以不斷報警,警察有義務到場處理的!

警察不處理就是瀆職,政風部門可以處理;

而民眾不離開則警察可以蒐證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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