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pli wrote:
人移動之他處(未公告,也許是因為工程或其他原因等) .
.
那挪移你車的人 犯了 "強制罪" . 是可告他的 .
(若是因工程 , 而施工單位施工前應會依規定先公告 . )


強制罪基本上是針對"人",不是針對"物"

所以如果單純移車再加上當時車主人不在,是絕對告不成強制罪的
abczabcz wrote:
強制罪基本上是針對"人",不是針對"物"

.
謝謝 ! 確如你所言 ,
經查 幾位 網路律師答覆是對人而非物 .
而物有損 則 另法 告發追訴 .
.
而某些警員 新聞 卻常這樣 告訴 大眾以致有誤解 .
.
此也糾正了我的此法律觀念 .
nocar wrote:
在機油裡灑沙都有效多了
移車還要花力氣

移車報復不痛不養,
滿足了自己的報復心理,對方認真追究的機會也不大,
弄壞別人的車可沒那麼容易了事...............
cckm wrote:
移車報復不痛不養,
滿足了自己的報復心理,對方認真追究的機會也不大,
弄壞別人的車可沒那麼容易了事...............


如果移車就能爽
那就還是移車吧
在我看連報復一半程度都不夠

想弄別人還被抓
那就是自己程度不夠的問題
要玩得像政黨一樣我擺明弄你你還不能怎樣
才叫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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