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要求同址分戶 房東可以拒絕嗎?
吳蔚廷 wrote:
租客要求同址分戶 房(恕刪)


不可以,但房東可以不租
yme1029 wrote:
不可以,但房東可以不...(恕刪)

可是我的房東拒絕我 然後我請他退我訂金他也拒絕我 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如果你說得的是要在租屋處遷入戶籍,依據內政部109年9月1日
最新版本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其中不得記載事項如下:
一、不得記載拋棄審閱期間。
二、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
三、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四、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五、不得記載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
六、...............
七、...............
其中第四點有規定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也就是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henry1688 wrote:
如果你說得的是要在租...(恕刪)

他說可以遷入戶籍 但拒絕我同址分戶。我是想要問他能拒絕我同址分戶嗎?
吳蔚廷 wrote:
同址分戶



同址分戶應該沒有大不了吧
因為學籍的關係為了小朋友,我哥與我同事都牽到我家
我還主動要他們分戶,各自當自己小朋友的戶長,免得煩到我
henry1688 wrote:
如果你說得的是要在租(恕刪)


只有寫不得記載,不是不得拒絕
房東應該還是可以拒絕

掛戶籍會有延伸的問題
matal wrote:
掛戶籍會有延伸的問題(恕刪)


嗯,有聽過出租房東其實是掛名低收入戶,但因為房客擅自遷入戶籍,導致該戶籍內收入暴增,而被國稅局取消低收入戶資格的(房東還向房客求償被取消的低收入補助費用)。
matal wrote:
只有寫不得記載,不是(恕刪)


請問 同址分戶 如果對方有欠債被法院強制執行會影響到另一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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