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有四個兄弟姊妹、現在祖產都在我兄弟姊妹某一位的手上、話說原因、是因為我表姐知道他媽媽(也就是我大阿姨)有土地、 然後我家現在有土地的這位當初也都不知道有土地這件事、居然是我表姐跟他說的、好像是因為要分割的關係或是有其他關係(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這樣說)所以必須我們家這邊也一起辦理、我表姐她才有辦法把她自己的那份土地拿回去⋯再來也更是重點、請問為何現在土地都只有我們家那一位有呢?難道是我們其他3位的份還沒領嗎?但是我們家那一位有土地的也沒叫我們要去辦理土地的事情呀、所以我們其他三人一樣都沒有土地、再來是我有問過有土地的朋友、他們是告訴我說一定是我自己有交給印鑑證明、我一定是忘了、但是我也真的忘了有沒有給印鑑證明、請問如果假設我們今天有給過印鑑證明的話、我們還有辦法把土地拿回來嗎?如果那位有土地的人、不願意把土地歸還、是否得靠法律途徑了呢?再來我也問過我朋友了、我說會不會有可能我們家那一位有土地的人、已經幫我們簽好名字然後送出去了呢?我朋友說不可能、公家機關不敢冒這個險、不是我本人簽的、公家機關一定不會准、
再來還有疑問就是⋯⋯我可以從哪裡查詢調的出來、我當初有沒有簽過哪些有關土地的文件呢?再來就是我如何知道我們家這一邊所得到全部土地有多少呢?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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