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院家事調解通知書(案由分割遺產)

今天我爸收到家事法院家事庭的通知書 要我爸8/21到家事大樓調解

請問不去調解可以嗎?不去會有法律問題嗎?

剛有問法律諮詢的 說如果不去可能會影響權益?

如有別的繼承人..有主張不一樣繼承比例(我爸已持有共有繼承土地權狀).

有這種事? 對這不懂真沒聽過.

之後如果進入強制分割的訴訟 法院通知出庭.

我爸可以不去嗎? 不去會有法律問題或其他影響嗎?

如果不去只是土地分割位置 這點到沒差. 因為那地不管分那裡都一樣~

這有可能變成變價分割嗎?

這是2筆土地 1筆1xx平分公尺 1筆5xx平分公尺

從我奶奶那裡繼承 5子1女 剩我爸跟姑姑還在其他已歿.

大伯(歿)離婚有2子1女 二伯(歿)沒結婚無子女 四叔(歿)2女1子 小叔(1女)

所以二伯不算 2筆土地各分成5分之1

其他已歿的叔伯子女則是繼承2筆土地5分之1 這樣沒錯吧?

其中1筆土地才1xx平方公尺 這麼少能分割嗎?

如果這筆1xx平方公尺的土地分割 那已歿的叔伯子女不就5分之1再分成3份? 這樣變超小...
當然可以不去
原告也希望你不去

大家協調失敗就進入變價分割
賣一賣,大家分錢

也不會太吃虧
法院會相請鑑價公司鑑價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1953li wrote:
當然可以不去原告也希(恕刪)
調解失敗不是會先進入強制分割的訴訟?怎會進入變價分割?

看通知書裡,調解無正當理由不去罰3000元以下罰款。

如之後通知出庭,不去會罰嗎?

被告只我爸跟我堂妹 其他都原告.

如我堂妹不去調解 不就也是調解失敗?

我堂妹在他1-2歲時 我小叔離婚了 堂妹跟媽媽.

在14年前奶奶過世時 堂妹有來 之後就沒再見過她.

也不知她住址 電話!

小叔過世約1年 小叔還在時 也是站在其他原告那邊的!

小叔還在時就常來找我們 說2筆土地已經賣了 叫我們去簽字拿錢...

問題當時沒辦繼承 我爸也沒跟人談買賣 是要怎買賣? 是在說麼? 真的是莫名其妙...

12前年四叔過世不久 四嬸就來找我們.

說四叔生前留有卡債等等的債務 他們都已辦拋棄債務.

要我爸給他印鑑證明 戶籍騰本 叫我媽跟我爸說.

隔幾天四嬸找大伯女兒來 就是我堂姐.

堂姐說她們一家也都辦對四叔的拋棄債務了.

一樣要我爸給她們印鑑證明 戶籍騰本給她們去辦對四叔的拋棄債務.

隔幾天四嬸又來 這次帶著他大女兒跟女婿 外孫.

一樣就是先說她們都辦對四叔的拋棄債務了 要我爸給她們印鑑證明 戶籍騰本

還拿一份像銀行的合約書要我媽簽名.


四嬸跟我媽說 不會騙她...四嬸來3次...但都只我媽在家 都是白天~

我媽小學讀1年級不到的時間 等於不識字 還說我媽很番...

第3次來時 我媽跟他說就算要拋棄債務 也是我們自己去辦 她們就馬上離開 沒再說啥...

時隔約12年 堂弟(四嬸兒子)約4個月前來找我們 說其他人都同意分割也出印鑑了 只剩我們不同意 沒出印鑑

說小叔過世留有債務 如果我們不同意 他就要送法院強制分割 過幾天法院就會寄來

到時我們的份就會沒有了 還要背小叔的債務. 一直重覆這些話...

但小叔有女兒阿 堂弟都沒提到小叔女兒...

小叔有在債務也是他女兒有去法院辦拋棄繼承 然後寄書面通知給我們.

但我們都沒收到阿...而且現法院設定都是限定繼承了.誰會去辦拋棄繼承?

我們也都不知我她們四嬸住那? 電話?

在今年6月初收到地政通知 堂弟去辦2筆土地的繼承了.我也就去地政辦共有繼承的土地權狀.

昨天收到家事法庭的調解通知. 聲請人堂弟(四嬸兒子).

說我爸跟堂妹對協議分割不理不睬 導致土地一事一直拖延.

但事時就不是這樣...她們那有跟我們談?

都是單方面找我們 說的話就上述那樣...

要談是大家一起約出來談 以及買家.不是這樣單獨找我們然後說些莫名其妙的話.那裡有跟我們談?

這2筆土地奶奶生前就有人要買 一直到現在!

買家也知是誰.以前找他談過 但他卻跟我爸說他們都說是卡在我爸這裡.

跟我爸說價錢好談.我爸跟他說問題不在他! 買家最後就是說你們談好再跟我說吧.

從6月的地政通知跟昨天的家事法庭通知.

我大伯跟四嬸2家 12年前都沒辦對四叔的拋棄債務阿 現都是原告...

如果12年前他們都辦對四叔的拋棄債務 現在就不能繼承這2筆土地了阿...

那12年要跟我爸拿印鑑證明跟戶籍騰本是要拿去辦甚麼?

要給我媽簽的那一份又是甚麼?

在奶奶還在時 我們家就常常被這些親戚(原告)坑了...

奶奶在世時買過房子給四叔 四叔在奶奶辦理喪事期間不經意說出來的.

四叔說他後來賣掉了(當下馬上被四嬸瞪).大伯小叔 奶奶也都給他們買過房子.

至於我那個姑姑更是誇張了..騙我奶奶把錢存到她的戶頭以及過繼一塊土地給她.

這是奶奶過世前不久找我媽 跟我媽說的 要我們要跟他討回來! 唉...

而我們都沒有 我爸年輕時還常拿錢幫助他幾位兄弟...

換來的是這樣...現他們還想動這2筆土地的歪腦筋(我爸的份)

我想堂妹應該也是站他們那邊的...真的如你所說 不去調解就會變成變價分割.

堂妹應該就不會去了...到時我姑丈就能去出價買下來 賣給那買家賺一筆...

姑丈就是主導這一切的人 其他親戚都是聽他的話...不知怎被洗腦的...

奶奶過世至今 除了親戚 姑丈找過很多人(上百)來跟我們談...但出價很低很低阿...

那2筆土地旁邊的地一坪賣8萬(成交價)<=地點比我們的地還差! 他出一坪2萬(約10-12年前)...

一樣都是單獨找我們談.應該是土地所有繼承人一起約出來談以及買家!這樣才對阿!

姑丈在那也有一塊地 跟我們那2筆土地是連著的.買家就是想一起買下來!

姑丈就是跟想我們買低 他再去賣買家高價...

麻煩很有經驗的人 教我們該如何處理?
Jay9527,你好:

在法院來講,分割遺產一定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案件便會由法官審理。
對於你提問調解可不可以不到,答案是可以的,通常只要有人不到,案件就無法達成調解。
所以未來你爸爸這邊還會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喔。
在收到開庭通知後,我會建議爸爸還是去法院開庭比較好,避免完全不了解狀況。

分割遺產是針對被繼承人的所有遺產來割,與民事上分割共有物不太一樣。後者是可以針對一個共有物來割,但前者是要依全部遺產來做處理。
所以,家事法官在處理分割遺產時,通常還是以原物分割為主,但如果共有人太多、意見不合,這時法官可能就會判決將遺產由原本的公同共有分割為"分別共有",再由共有人自行去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
但也有另一種狀況是法官會直接處理,而在無法原物分割的情況下(包含分得土地零碎、小),就會採取變價分割。

希望有回答到你~我有盡量用簡單點的文字來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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